租豪车骗香烟630余条,男子冒充警察行骗被刑拘
时间:2022-10-17 03:09 来源:香烟网 作者:佚名 点击:次
年轻男子购买全套警服 租奔驰、丰田霸道豪车 以亲人过世办丧事为由 到多个超市、便利店赊购香烟 再将香烟卖掉变现供自己挥霍 近日 利川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 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 成功破获一起冒充警察招摇撞骗案 老板求证知被骗 “你们公安局有没有警号为XX35的一个男‘警察’?”“没有这个人。”3月1日18时许,利川市城区一商铺老板刘先生到东城派出所向民警询问,意欲求证所谓的男“警察”是不是公安局的。 当值班民警告诉刘先生公安局没有这个人时,他如梦初醒,一度惊诧不已。他称自2021年12月15日,有一个年轻男子以警察的身份在他店里赊购了20000多元的香烟,至今一直没有结账。 经值班民警冉熠、熊浪进一步询问得知假中华看烟,赊烟的男子自称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拿烟时以自己家里老年人过世要办白事为由,在刘先生开设的店铺先后拿了4次烟,价值27800元。期间刘先生多次催讨货款但该男子仅给了3000元,仍有24800元未结。 值班民警认为此事有待进一步调查,遂根据刘先生提供的相关信息,对这名疑似冒充警察的男子进行摸排核实,初步掌握了该男子冒充人民警察身份多处招摇撞骗的犯罪事实。3月2日,民警通过近十小时蹲点布控,在利川城区将嫌疑男子陈某抓获。 到案后,陈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021年11月初,陈某为满足虚荣心和便于作案,购买了一整套警服,包括警用毛衣、警衔肩章、警号、警用皮带等,还煞有介事地还佩戴一枚党徽,俨然将自己包装成一名真“警察”,对外宣称自己在公安局上班。 “我爷爷去世了,把你香烟先弄40条,事情办完了再来给钱。”陈某得知一朋友的家人是开店的,便打了一通电话,然后到店拿烟。第一次顺利拿到烟后,接下来一两天内又以需要好烟招待朋友为由,再次骗拿香烟。得手后,他将烟转卖给其他店变现,供自己吃喝玩乐。 /strip/ignore-error/1|imageslim'/> 为了拆东墙补西墙和维持日常高额开销,陈某用相同的手段假中华看烟,先后在利川、咸丰等地7家超市、便利店,通过赊账的方式,骗取了630余条香烟,总价值约12万余元。 租豪车骗取信任 经核查,嫌疑人陈某,20岁,利川凉雾乡人,无正当工作,爱慕虚荣。由于自己无正常收入来源,他便想到以警察的身份招摇撞骗,骗烟卖烟,用变卖后的钱维持日常开销和自己的“面子”。 为了让商铺老板信以为真,陈某除了将自己包装成警察外,还以每日600元的租金租了一辆丰田霸道或一辆奔驰轿车作为交通工具,以彰显自己身份和“实力”。据陈某交待,他每到一处行骗,均称自己在公安局上班。屡屡得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他每次将骗来的香烟卖掉后,如果有店老板催得紧,他便把一小部分钱用来支付货款,大部分钱则用来自己开支。 当有老板多次催逼货款时,陈某便开着租来的豪车,明目张胆地穿着警服前去见老板,大谈特谈日常警务工作,并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货款。纸终究包不住火,直至一老板到派出所询问求证,陈某这个假警察在真警察面前露出原形。随后,民警顺藤摸瓜将其查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招摇撞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 警方提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