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民生面对面|泰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主要负责人现场接听 12345 热线
时间:2022-10-18 03:08 来源:香烟网 作者:佚名 点击:次
5日上午,泰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委书记、局长、总经理方士浩一行来到 " 服务民生面对面 " 栏目,现场接听 12345 热线。针对市民关心的烟草价格、网络销售香烟等问题进行解答。 对“天价烟”进行全面治理整顿 有市民来电反映,某商家售卖的卷烟一条价格均在1500-2000元之间,咨询价格是否符合标准? 方士浩介绍,销售单条超过1000元的卷烟,被称之为“天价烟”,这是少数零售户利用紧俏货源哄抬物价的行为。我们国家烟草专卖局和省局(公司)明确要求,任何卷烟单条零售价不得超过1000元。根据来电人反映的情况,我们立即责成泰山区营销部对该商店进行实地查验,发现确实存在此情况。为此,我们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山东省烟草专卖局有关治理“天价烟”的要求,按照《货源投放管理规范》规定,已经对该户作出停供南京(九五细支)、中华(金中支)1个月的处理。 方士浩表示,销售“天价烟”的问题一直是我们重点关注和整治的。近年来,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山东省烟草专卖局部署要求,开展了一系列有关“天价烟”的治理整顿工作。今年,按照市纪委监委相关要求,又组织开展了一次“天价烟”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分市、县两级对全市投放高价位卷烟的所有零售户逐户进行入户调查,对零售户明码标价情况和高价位卷烟零售价格进行全面检查,共计走访零售户787户次。对于在检查中发现销售“天价烟”的15个零售户,按照《货源投放管理规范》规定,对其采取减供停供措施。同时要求零售户落实好明码标价,并在卷烟陈列区域的显著位署张贴“卷烟零售价格一律不得超过1000元/200支”的通知。如果发现市场上有高于1000元/条的卷烟出售,可以拨打我们的投诉热线12313进行投诉。 合法烟草工商企业可通过网络平台交易烟草专卖品 热线接听过程中,有市民来电反应自己经常看到QQ、微信和网上有卖烟的帖子,品种比较多,价格还很便宜。也想办个烟草许可证,开一个微店卖烟,到哪里去办?需要哪些手续? 方士浩介绍,《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或者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也就是说,除合法的烟草工商企业可以通过网上交易平台交易烟草专卖品外,其他各类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行为都是非法的。 方士浩表示,2009年6月24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通告》。如果发现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行为,可以拨打12313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将予以奖励并严格保密。同时提醒大家,目前互联网上销售的卷烟绝大部分是假冒伪劣卷烟,所以价格便宜。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 有市民来电反映,学校附近的超市出售香烟给未成年人,咨询超市行为是否符合规定? 方士浩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方士浩表示,接举报后假中华细烟,泰山区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带到该店进行检查,现场对店主进行调查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通过询问,该店主表示从未向未成年人销售过卷烟。已告知其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后期将继续对其进行不定期检查,一旦发现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行为,严格按照《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方士浩表示,泰安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泰安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中、小学校院内及校门口可行距离50米以内,禁止设置烟草零售点。也就是说,中小学校门口附近不准经营卷烟。为了避免中小学生购买卷烟,对全市700多所中小学校周边的所有卷烟零售户,我们都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了“禁止向中小学生销售卷烟”警示标语,全市所有的自动售货机一律不允许售卖卷烟。如果发现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情况,可以随时向当地烟草专卖部门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我们将严格按照《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进行处罚。 活动期间,泰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共回答由热线督办员整理的热点难点问题4个;受话平台共接到相关来电5件,通过“三方通话”接入群众来电5件,现场直接答复4件假中华细烟,其余1件已通过12345热线平台予以转办。 7 月 9 日上午 9:00 — 11:00,泰安市公交公司负责人将来到 " 服务民生面对面 " 栏目,现场接听 12345 热线,市民如有相关问题可以在节目期间拨打热线反映。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张汶宁 编辑 李娈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