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烟网

香烟网>香烟信息

浙江网络市场综合执法行动十大典型案例曝光 两起传销案例上榜

今年9月至11月,浙江省“亮剑2021”网络市场综合执法行动全面开展,重点围绕当前网络市场领域的“四大主体、两大新兴领域、六大违法行为”开展执法行动,针对电商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自建网站经营者、其他网络经营者四大网络主体,聚焦网络餐饮和直播带货两大新兴领域,打击破坏公平竞争秩序、食品安全违法、侵权假冒、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各类群众呼声强烈、社会聚焦度高的网络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重拳打击网络交易违法乱象,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网络环境。行动期间,全省共立案查处各类网络违法案件4020件,罚没款5100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30件。

日前,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浙江网络市场综合执法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非法烟草案_辽宁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_浙江 市场监管局查处假冒烟草案

舟山市、岱山县查处“合发房银”网络传销系列案

2021年9月14日至10月14日,舟山市、岱山县市场监管局相继对肖某等36人介绍他人参加传销活动并从中获利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1112.8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8年5月,舟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排摸,发现合发(上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舟山从事涉嫌网络传销的违法行为。经查,郑某等人在合发(上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设立的合发全球平台和合发APP网上商城上注册成为付费会员,以缴纳相应的入门费用及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下线,形成层级关系以获得返利。根据广东中科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2019年11月8日,舟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移送。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舟山市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和嵊泗县人民法院分别对郑某等8名当事人以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作出刑事判决。2021年3月舟山市公安局将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肖某等36人涉嫌参与“合发房银”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移交舟山市、岱山县市场监管局查处。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舟山市、岱山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辽宁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_浙江 市场监管局查处假冒烟草案_非法烟草案

台州市路桥区查处台州密汐皙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传销案

2021年9月14日,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台州市密汐皙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组织策划网络传销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97.22万元的行政处罚。

非法烟草案_辽宁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_浙江 市场监管局查处假冒烟草案

浙江 市场监管局查处假冒烟草案_辽宁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_非法烟草案

▲密汐皙迪代理模式

根据省局网络交易监测风险线索的交办单,2021年3月8日,台州市路桥区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通过董事、合伙人、官方、一代、特约等多级代理销售女士内衣等产品浙江 市场监管局查处假冒烟草案,代理之间以拉人头方式获取介绍佣金,并以产品差价、返利等盈利模式促进增加产品销量,获取高额利润。自2019年5月至2021年3月案发,当事人共发展董事431人,其他级别代理由相应董事直接管理,并通过上述模式销售商品金额共计7944.34万元,获利达397.22万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非法烟草案_辽宁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_浙江 市场监管局查处假冒烟草案

杭州市查处杭州趣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1年8月9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杭州趣源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技术手段对其商品播放量作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5月13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前期线索摸排,依法对杭州趣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办公区域内有101台手机及相关支架设备,并通过运行脚本自动点播某视频平台短视频,增加相应短视频浏览权重。经查,自2021年2月起,当事人在代运营有关短视频业务中,使用云服务器内的后端脚本控制相关云控手机内的前端脚本自动运行APP,在WIFI环境下实现自动浏览某视频平台某账号内的43条短视频共计6000余万次,虚假提升了相关短视频的播放量。

非法烟草案_浙江 市场监管局查处假冒烟草案_辽宁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金华市金东区查处金华市易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1年11月22日,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金华市易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收取培训费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44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8月5日,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举报线索,依法对金华市易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以其他经营者名义发布虚假岗位招聘广告,实际诱导应聘者参加有偿培训。经查浙江 市场监管局查处假冒烟草案,当事人通过在“58同城网”发布招聘信息,对内部工作人员进行引招工作技巧培训,让工作人员假借招聘名义引导前来应聘的人员与其签订培训服务协议,开展相关培训业务,并收取培训费。截至案发,当事人通过上述方式招聘并培训了35名学员,收取培训费共计17.43万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