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2-10-26 07:11 来源:香烟网 作者:佚名 点击:次
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烟草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烟及走私卷烟违法犯罪活动,取缔无证经营烟草制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哦烟草专卖法》(以下简称《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烟草专卖局、**省公安厅、**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的通知》(甘工商发〔2011〕107号、平工商发〔2011〕16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烟草专卖法》,加大联合治理烟草市场工作力度,完善“地方政府领导,部门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切实净化烟草市场。 二、 整治工作目标 1.清理无证照卷烟加工点,取缔假烟生产浙江 市场监管局查处假冒烟草案,储藏窝点,严厉打击假烟产运销团伙,堵住假烟制造源头。 2.进一步完善各职能部门卷烟市场监管、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健全卷烟联合打假长效机制,防止假冒卷烟流入辖区市场。 3.通过开展烟草市场打假专项行动,捣毁制售假烟网络;通过开展打击卷烟走私专项行动,切实净化卷烟市场,实现无公开摆卖走私卷烟率90%以上;通过开展取缔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专项行动,实现持证经营率98%以上,无证经营户取缔成功率达到50%以上;通过严厉打击违法批发卷烟行为,提高卷烟市场净化率和控制力,实现市场净化率97%以上。 三、 整治工作重点 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卷烟加工、储运、销售的为非法犯罪活动,人证不符、证照不符等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大对无证经营户的治理和取缔力度,确保此次行动取得明显成效。进一步加强对持证户的监管力度,切断无证经营户的货源;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经营案件,开展证据固定、抓捕追逃等工作;高度重视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卷烟的新动向,进一步加强与当地通讯管理部门、工行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屏蔽非法信息;切实采取措施,防止假冒卷烟进入辖区市场,彻底整治烟草市场。 (一) 整治对象 假冒卷烟生产窝点;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擅自运输卷烟的单位和个人;无烟草专卖许可证擅自从事卷烟销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非法印制、出售卷烟商标标识和标签的经营者;非法从事卷烟专用设备及辅料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重点对象为有销售假冒卷烟嫌疑的“名烟名酒店”、经常违法户、无烟草零售许可证的经营户;重点区域为辖区内托运部、行包房、集贸市场。 (二) 组织领导 加强对烟草市场治理工作的领导。为确保市场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烟草市场治理工作的领导与协调、督察工作。 组 长:王 忠 **区烟草专卖局局长 副组长:张晓春 **区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马廷虎 **工商分局副局长 成 员:曹石雨 马小军 周俊刚 张天瑞 安建平 白印忠 孙东林 武 杰 黄志明 焦 杨 焦磊彬 李 国 工商局市管科4人 质量技术监督局 人 **区公安分局 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全面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各类报表、信息、整治成果、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大要案件的报告等工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互相支持,协调配合,积极开展治理工作,确保烟草市场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 整治步骤 从2011年8月5日起至2011年12月20日止。分三个阶段开展整顿卷烟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8月5日前)。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检验检疫部门的协调,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和部署。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6日至12月15日)。全面落实专项行动通知要求,紧密结合辖区实际,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零售客户,组织对辖区市场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目前市场存在的的突出问题。根据前期与工商部门联合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情况,进一步对查出的案件进行总结分析,找准整治重点,加大力度进行整顿,一是继续把无证户取缔检查作为打击重点。 结合登记造册的无证经营户和已取缔的无证经营户名单,采取突击检查和错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查和反复查的方式,防止反弹,巩固前期无证户治理成果。二是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户的检查。以南门什字、东大街、西大街、**、**市场、虹光路、汽车站、托运部、娱乐场所为重点检查区域,对在前期卷烟市场集中整治期间的违法持证户,一年内两次以上违法经营的客户及排查出的异常户,采取突击检查和反复检查的方式,检查是否有暗地销售非法渠道购进卷烟、假冒卷烟、乱码卷烟、代售寄售卷烟,寻找违法经营的蛛丝马迹,提高查获案件的针对性和准确性。三是农村重点对主要乡镇、街道、集镇市场进行整顿。注重对毗邻**、**源、**、蒿店区域的市场调研,并做好周边市场卷烟投放策略的调查,防止外区域卷烟流入我区市场。四是加大销售假冒卷烟信息的收集力度。在市场检查过程中广泛收集违法经营信息,尤其把返销假冒卷烟信息的收集作为重点,继续对 18个名烟名酒店、8个托运部进行监控、排摸,掌握有价值的信息线索,为打假破网做准备。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16日至12月20日)。完善执法制度,努力完善打击假冒卷烟和烟草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制定检查验收和考核办法,对辖区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和验收。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查处一批非法经营卷烟案件,坚决打击破坏烟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实施步骤 1.摧毁制售假烟网络。首先,与公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制定打击制售假烟网络工作计划。集中力量,紧密配合,共同挖掘案件线索。第二,加强案件经营,统一进行收网行动,集中力量摧毁组织严密、辐射范围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制售假烟网络。第三,完善市场检查计划,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分散、隐蔽的制售、贩藏假烟窝点。第四,采取设卡堵截、斩断制假原辅料供应链,清剿制假窝点等措施,着力解决目前活动猖獗的手工包装假烟问题。同时,前移重心,集中力量切断地下窝点的烟叶来源,从源头上遏制卷烟制假活动。 2.取缔无证经营行为。首先,与工商部门建立联合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工作机制,成立取缔无证经营行为的专门机构。第二,制定措施,安排开展取缔无证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第三,继续和工商部门联合开展一次大规模的联合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第四、工商部门要严格审查各类烟草经营点的烟草经营资格,严厉打击烟草市场无照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假冒烟草制品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予以取缔。对于违法经营的商户要排除干扰,坚决查处,决不手软。 3.打击卷烟走私。针对辖区实际,定期与公安、质检、**市检验检疫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加强与铁路、交通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把火车站、汽车站、配货站、货运部等其他交通要道作为打击走私卷烟的重点区域。 4.切断假冒卷烟、走私烟运输**。协调铁路、交通等部门,重点打击假烟、走私烟运输环节。加大对交通要道、铁路货运站、汽车站、汽运中转站等运输枢纽的监控检查力度,加大对****、南门十字、红旗街、解放路、工商街、虹光路市场的区域,采取有力措施,切断假烟和走私烟运输渠道。 5.整治城乡结合地区。充分发挥烟草、公安机关、工商、质检等部门联合执法的作用,各单位通力配合,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等地区的专项整治。每月组织一次对城乡结合地区市场的集中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制售假烟及走私贩私违法活动线索,及时向本级公安机关和市局通报,由有关部门配合查处;大力推进城乡结合地区无证经营行为的取缔工作。 (二)政策措施 1.提高认识,迅速行动。要高度重视烟草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将此作为当前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予以高度重视,紧密联系相关职能单位、部门,明确目标任务,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力争在整治行动中侦办一批大要案件,查破一起有影响的贩销假烟网络,解决一些扰乱辖区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 2.加大力度,突出重点。首先,在整治中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重点区域、前期有违法经营且为假冒卷烟的客户进行排查,深挖非法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假冒卷烟团伙和窝点。其次,加大对卷烟市场的日常监管力度,重点对物流货运场站、集贸市场、高档娱乐场所及周边地区。再次,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精心经营案件,开展证据固定,进一步调查取证和抓捕追逃等工作。 3.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宣传栏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国家关于烟草专卖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假冒伪劣卷烟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的危害。要充分发挥“12313”卷烟打假举报电话和“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的作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举报和投诉,认真核查举报线索,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典型案例,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以进一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加强检查,强化责任。区局督查组采取抽查、专项督察、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强化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督导工作。对辖区内贩销假冒卷烟活动未及时有效查处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因此,各管理所要制定详细的市场检查计划,上报区局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市场整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好辖区市场的治理工作。 5.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各单位在检查行动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确保执法安全。同时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适当考虑和照顾社会弱势群体浙江 市场监管局查处假冒烟草案,耐心做好对卷烟零售户及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宣传和解释工作,消除零售户的抵触情绪,坚决避免造成矛盾冲突和群体性事件,维护好**团结的社会大局。 附件1:组织领导机构 附件2:实施计划 本文档由香当网()用户上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