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生产(进口)环节税率为36%
时间:2022-10-26 11:19 来源:香烟网 作者:佚名 点击:次
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诸未静 上海报道 靴子落地。 10月2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将于11月1日起执行。具体而言香烟生产成本,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消费税出台符合预期,属于利好。”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专委会秘书长敖伟诺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解读称,消费税征税范围针对中国境内,征税对象是生产企业或品牌方企业,具体产品是指烟具和烟弹成品,烟油等原材料和配套产品不需要征收本政策涉及的消费税。 受此消息影响,雾芯科技美股盘前涨19%。 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公告指出,纳税人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称持有商标)的企业。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是指进口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 “把电子烟纳入计税目录,将有助于把电子烟当做一个产业固定下来,是一个巨大进步。”艾媒咨询CEO张毅在接受21记者采访时分析,这将有助于行业投资布局,并让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吃下定心丸。 公告还提到,关于适用税率,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香烟生产成本,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王琼飞对21记者分析,相对于欧美国家在电子烟上的从量定率的计税方式,我国实行从价定律,这种方式的征收成本更低,“更有利于抑制高价电子烟的规模。” 出口电子烟依然享受退税政策 作为全世界的“电子烟中心”,深圳拥有着极其庞大的电子烟生产供应链群,世界90%以上的电子烟都从这里发出。 艾媒咨询2022年1月发布的《2021-2022年全球电子烟产业发展趋势专题报告》显示,全球电子烟零售额从2018年的268亿美元增长到2020年的453亿美元。2017—2021年中国电子烟行业内销市场规模复合增长率为37.9%,预计2022年同比增长率为76.0%,市场规模将达255.2亿元。预计2025年中国固体电子烟潜在市场规模约531亿元-—885亿元,雾化电子烟潜在市场规模约396亿元—792亿元。2021年中国电子烟产业直接就业人口约150万人,带动间接就业人口约400万人,总计约550万人。 对此,公告指出纳税人出口电子烟,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将电子烟增列至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并照章征税。 敖伟诺对此分析,依据公告可知,出口的电子烟依然享受原来退税政策,国家鼓励出口政策不变;进口的电子产品在中国境内销售的也是征税范围之内。 “电子烟消费税的征收,符合之前关于电子烟的强监管趋势,也与此前参照传统烟草监管的政策导向相符。”王琼飞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