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销售7大禁忌,不懂法也会被判刑
时间:2022-10-27 23:11 来源:香烟网 作者:佚名 点击:次
在这个全民微商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微商的行列,当看到朋友圈别人在销售保健品、减肥药、补肾药、化妆品、小视频等五花八门香烟如何避免18级代理问题,价格低廉而且有钱赚的时候,就心动了,也开始成为别人的下一级代理,做起了小生意。由于法律知识的匮乏,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销售商品的时候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下面是微商销售7大禁忌,给广大微商朋友提个醒,避免违法。 1、销售香烟。 香烟作为特殊商品,是需要办理特殊审批手续,并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才能进行销售的。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专营、专卖的烟草,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才能进行销售。 2、药品代购。 如通过国外朋友购买减肥药,快递到国内,然后再寄送给消费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的规定,“属于应当经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在我国法律里都要按卖假药论处。 如果因为销售进口药品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被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销售“进口化妆品”。 经营进口化妆品都必须经过海关报关,经国家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的,方准进口。 4、销售冒牌商品、伪劣商品、三无商品。 如朋友圈卖所谓的名包、名表、进口“伟哥”等。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涉案金额过百万,情节严重者可处无期徒刑。 5、朋友圈诈骗被判刑。 如发布低价销售电脑、手机或特殊服务的信息,引诱他人购买,被害人见此信息后信以为真香烟如何避免18级代理问题,通过QQ红包、微信转账等方式付款后,随即被拉黑。 7、朋友圈传播淫秽物品牟利。 通过发布淫秽图片、视频、文字信息,诱导对方购买小视频或图片观看以牟利。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注意:做微商一定得看清楚产品,不要为了赚取小钱而触犯了法律,很划不来的。更不要被别人朋友圈炒作的高额盈利所蛊惑,成为人家的“抢手”。 ——生活法律小知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