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价190元的假烟卖800元 义乌一假烟案被列为金华典型案件
时间:2022-10-30 00:11 来源:香烟网 作者:佚名 点击:次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甄兰 通讯员 肖礼陆 明知卷烟制品属于国家专卖,须到正规烟草专卖部门采购进货,义乌上溪镇某烟酒商行的经营者余某还是贪图便宜和心怀侥幸,今年6月,余某从一上门推销假烟的男子处,分别以40至190元不等的价格,购进了软中华、硬中华、软长嘴利群、软红长嘴利群、软蓝大红鹰、红南京等10个品种的74条假卷烟,总价7850元,用来对外销售。 余某是江西人。7月17日,义乌市烟草专卖局向市场监管部门移送了位于上溪镇信达路的义乌市某烟酒商行涉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的线索。当天下午,上溪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前往举报地核查。 至案发查获时止,余某共购进假中华(软)12条,进价150元/条,销售价650元/条,已销售2包;利群(休闲)4条,进价190元/条,销售价800元/条浙江 市场监管局查处假冒烟草案,已售出3包。其它尚未售出的70多条卷烟全部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扣押。 上述卷烟查扣后,执法人员立即将其送往浙江省烟草制品质量监督检测站进行鉴别,经鉴定,该批卷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为伪劣产品。另经查明,余某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卷烟的违法经营额是25260元,违法所得283元。 8月12日,上溪市场监管所经案审讨论浙江 市场监管局查处假冒烟草案,认定余某销售未从正规烟草专卖部门采购,并经鉴别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为伪劣产品的卷烟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该烟酒商行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没收并销毁上述侵权卷烟,罚款50000元。 近日,这起由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上溪市场监管所查办的某烟酒商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卷烟打假案,被浙江省金华市烟草专卖局和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2015年度金华市卷烟零售市场监管工作典型案件”,获得这一殊荣的在整个金华地区只有四个。 今年以来,上溪市场监管所切实把案件查办作为加强卷烟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共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检查烟草经营户29户,立案查处涉烟违法案件7件,查获各类违法卷烟38600支,取缔无证照烟草经营户4户,涉案违法经营额49870元,罚没款6.3万余元。这些案件的查处,有力打击了销售假烟的不法经营行为,规范了卷烟市场的经营秩序。 据中国义乌网 00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