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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烟草研究:中烟国际上市的意义何在

核心观点

文|天风中小市值

中烟国际(香港)于2018年12月31日向港交所提交了上市申请材料,这或将是中烟集团第一个登陆资本市场的子公司。那么,此次公开上市的主体是谁?目的何在?我国烟草的专营制度又是如何?

1.背景:我国烟草专营制度与烟草「走出去」战略

我国烟草实行国家专营制度,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对全国烟草行业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两者属于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近年来中烟对国际市场重视程度不断提升,2006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从立足国内市场向面向国际市场的跨越」,2014年中央提出「一带一路」建设,中烟「走出去」战略升级,意在潜力巨大的「一带一路」地区烟草市场。

2.【中烟国际(香港)】与【中烟国际】的区别与联系?

【中烟国际】独家负责中国烟草集团的国际业务,在中烟「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过程中,由中烟国际发挥主导作用。

【中烟国际( 香港) 有限公司】是中烟国际负责资本运作及国际业务拓展的指定境外平台:主要从事烟叶产品进口和出口业务、卷烟出口业务和新型烟草制品出口业务。

3.中烟国际(香港)有哪些业务?

公司负责独家运营1)烟叶类产品进口业务、2)烟叶类产品出口业务、3)卷烟出口业务、4)新型烟草制品出口业务四项业务,其中烟叶类产品进口为第一大主营业务,2018年开启新型烟草制品出口业务。截止2018年9月30日,公司实现总营收50.77亿港元,净利润2.22亿港元,毛利率为5.8%,其中烟叶进口业务占比达74.8%、烟叶出口业务占比16.7%。

4. 中烟国际(香港)上市的目的?

建立资本运作及国际业务拓展平台。公司凭借中烟集团的支持,希望逐步集中和整合中烟集团的各类海外资源(销售渠道、卷烟品牌、可持续且充足的烟草制品供应及人力资源等),进而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烟草公司。

短期:借力资本,拓展优化境外销售渠道。公司希望进一步拓展境外销售渠道及市场,例如将积极拓展新型烟草制品市场,同时继续加强传统卷烟的出口业务,提升盈利能力及服务价值。

长期:扩大独家经营业务范围,成为全球性烟草原料供应商。公司将适时考虑收购烟叶类产品供应商、卷烟品牌、新型烟草制品品牌和销售渠道等来提高市占率及产品渗透率,进而增加市场份额及全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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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政策风险,上市进程不及预期

文章正文

中烟国际(香港)于2018年12月31日向港交所提交了上市申请材料,这或将是中烟集团第一个登陆资本市场的子公司。那么,此次公开上市的主体是谁?目的何在?我国烟草的专营制度又是如何?

我们将通过以下顺序为大家解读上述问题:

背景:我国烟草专营制度与烟草走出去战略

【中烟国际(香港)】与【中烟国际】的区别与联系?

中烟国际(香港)有哪些业务?

中烟国际(香港)上市的目的?

1. 背景:我国烟草专营制度与烟草「走出去」战略

1.1. 实行国家专营制度,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统一管理

我国烟草实行国家专营制度。1981年5月,国务院决定对烟草实行国家专营。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出台,1997年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法律形式确立和完善国家烟草专卖制度。我国烟草专卖制度和管理体制以「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为核心,其中专卖专营包括三大法定许可制度:①烟草专卖品生产和进出口的法定许可证制度,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②烟草专卖品销售和经营主体的法定许可证制度;③烟草专卖品运输的法定准运证制度。

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对全国烟草行业进行集中统一管理。1982年中国烟草总公司成立,1984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成立,两者属于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国家烟草专卖局设有直属机构58个;地市级局(公司)446个,县级局(营销部)2283个;卷烟工业企业和烟机制造企业105个,烟叶复烤企业56个,其他单位和企业140个。

1.2. 响应「一带一路」,我国烟草走出去加速

中烟对国际市场越来越重视。1985年年初,中国烟草进出口公司组建成立,当年经贸部下达的出口计划为6300万美元,实际创汇7786万美元,烟草「出口创汇」首战告捷。2006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从立足国内市场向面向国际市场的跨越」,2006年8月,对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成员企业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并实行属地化管理,在省级工业公司成立了进出口部。2008年8月7日,中国烟草国际有限公司揭牌仪式在京举行,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正式更名改制为中国烟草国际有限公司。2013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明确一个总体遵循、树立三个雄心壮志、打造五个出口基地」,「三个雄心壮志」具体为:①追赶跨国烟草公司前三名的雄心壮志;②掌控进口优质烟叶话语权的雄心壮志;③缩小国际烟机研发制造水平差距的雄心壮志。「五个出口基地」具体为:上海北京卷烟出口基地、广东中烟卷烟出口基地、云南中烟卷烟出口基地、湖南中烟和浙江中烟卷烟出口基地、吉林烟草工业出口基地。

2014年,中央提出「一带一路」建设,中烟「走出去」战略升级。2014年11月中央提出,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2015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强调要坚定追赶跨国烟草公司前三名、着力抓好基地建设、并购重组、坚决推动中国烟草「走出去」战略。2015年国家局成立了烟草行业「走出去」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和境外并购专项工作小组。「一带一路」地区烟草市场巨大。从卷烟销售情况看,2016 年全球(不含中国)卷烟总销量约3 亿件,其中「一带一路」沿线区域约1.6 亿件,占比超过50%。四大烟草跨国公司已在多数国家获得了一定份额的市场,地方烟草公司也占据一席之地。而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均有较大数额的直接投资,并通过建设工程、设立孔子学院等与各国建立了广泛且深入的联系,有望通过加强并购、研发营销、人力资源建设等方式加强在沿路市场的渗透率。

2014年以来我国境外卷烟销量连年上涨,2017年为了维护国内卷烟市场稳定,避免回流烟冲击国内卷烟市场,主动调减名优烟出口数量,因此卷烟销量数值下滑。

2. 【中烟国际(香港)】与【中烟国际】的区别与联系?

【中烟国际】独家负责中国烟草的国际业务。中国烟草国际有限公司于1984年11月6日注册成立,由中国烟草总公司全资拥有,国务院持有中国烟草总公司100%股权。中烟国际按照集中统一对外原则,组织、指导、协调、管理中国烟草的国际业务,参与拟订烟草进出口产品的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烟草进出口产品价格;组织进口烟叶工作,组织实施进口烟叶采购的境外投资实体化运作。在中烟「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过程中,由中烟国际发挥主导作用。

【中烟国际( 香港) 有限公司】是中烟国际负责资本运作及国际业务拓展的指定境外平台:主要从事烟叶产品进口和出口业务、卷烟出口业务、新型烟草制品出口业务。

按照发行前股权结构,天利国际经贸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的100%。天利于1989年3月17日在香港注册成立,从事烟草制品业务,包括进口烟叶类产品到中国、向东南亚国家出口烟叶类产品、向泰国、新加坡及韩国的免税店出口免税卷烟等。2018年3月,中国烟草总公司印发60号通知,指定中烟国际( 香港) 有限公司为中国烟草行业的国际业务拓展平台及烟叶类产品进口业务、烟叶类产品出口业务、卷烟出口业务及新型烟草制品出口业务的独家营运实体,要求所有受控实体通过本公司或与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并与公司订立必要文件及合约,以将相关业务转移至公司,2018年6月30日,公司完成重组。按照暂定发行计划,发行后天利国际经贸公司将持有公司75%股权。

3. 中烟国际(香港)有哪些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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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运营四类业务,烟叶类产品进口为第一大主营业务,2018年开启新型烟草制品出口业务。公司根据国家烟草总局的授权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独家运营烟叶类产品进口业务、烟叶类产品出口业务、卷烟出口业务、新型烟草制品出口业务四项业务。其中,烟叶类产品进口为公司第一大主营业务,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占比近75%,且该占比逐年上升中。其次为烟叶类产品出口业务与卷烟出口业务,分别占16.7%与8.5%,新型烟草制品出口业务于2018年5月开始运作,目前已贡献185.5万港元。

3.1. 烟叶制品进口业务

烟叶制品进口业务指公司独家营运从世界各地的烟叶原产国或地区采购烟叶类产品,并将进口的烟叶类产品出售给中烟国际,进而向中国的烟草制造商销售,以满足其对海外烟叶类产品需求的业务。该业务所涉烟叶类产品主要包括烟叶、烟梗、烟末、烟草薄片及烟丝。公司通过与海外供货商签订采购海外烟叶类产品的采购协议,并根据销售协议将此类烟叶类产品售予中烟国际。

与供货商保持长期关系,是外商准入境内的唯一渠道。公司供货商通常为海外烟叶公司,多为烟叶类产品制造商及贸易公司。公司及营运实体与主要供货商维持业务关系长达5至30年。由于公司是从巴西、美国、阿根廷、加拿大、赞比亚、多米尼加共和国、坦桑尼亚、马拉维及其他海外各国进口烟叶类产品至中国的唯一供货商,且海外国家的烟叶类产品供货商并无中国市场的其他准入渠道,公司在与此类客户及供货商谈判价格及其他商业条款时通常占据更有利的地位。2017年,公司烟叶类产品进口量为92488吨,2018年Q1至Q3为61690吨。从来源地来看,巴西、美国、阿根廷、加拿大、赞比亚为前五大进口国。

与供货商保持长期关系,是外商准入境内的唯一渠道。公司供货商通常为海外烟叶公司,多为烟叶类产品制造商及贸易公司。公司及营运实体与主要供货商维持业务关系长达5至30年。由于公司是从巴西、美国、阿根廷、加拿大、赞比亚、多米尼加共和国、坦桑尼亚、马拉维及其他海外各国进口烟叶类产品至中国的唯一供货商,且海外国家的烟叶类产品供货商并无中国市场的其他准入渠道,公司在与此类客户及供货商谈判价格及其他商业条款时通常占据更有利的地位。2017年,公司烟叶类产品进口量为92488吨,2018年Q1至Q3为61690吨。从来源地来看,巴西、美国、阿根廷、加拿大、赞比亚为前五大进口国。

3.2. 烟叶制品出口业务

烟叶制品出口业务指公司独家经营的将自CNTC集团(中国烟草总公司集团)采购的烟叶类产品销售至东南亚、台湾地区、香港及澳门的烟叶类产品出口业务。该业务所涉烟叶类产品主要包括烟叶、烟梗、烟末、烟草薄片及烟丝。在业务流程上,公司首先与进出口公司及工业公司订立采购协议,以采购中国烟叶类产品,并根据销售协议向海外卷烟生产企业及其授权采购代理销售有关烟叶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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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为关联方,十年以上长期关系,采购价格与供货稳定。公司主要自中国的云南省、贵州省和四川省采购烟叶类产品,供货商通常为进出口公司及工业公司。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公司目前所有烟叶类产品出口业务的供货商均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及营运实体与其之间已建立十年以上的业务关系。公司烟叶类产品采购价格相对稳定,烟叶类产品的供应未曾遭遇严重短缺或延误。

向海外客户进行直接销售与代理销售。公司客户包括1)海外卷烟生产企业;2)卷烟生产企业的授权采购代理,同时,公司还作为某些工业公司的代理商,向其离岸工厂销售烟叶类产品。目前,公司已在东南亚地区(包括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老挝、缅甸、柬埔寨、新加坡、泰国、文莱、东帝汶民主共和国等国家)、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建立了广泛的销售网络。定价方面,公司通过从出售予客户的销售价格中减去1%至4%的利润厘定。根据公司公告,公司出售出口烟叶类产品的价格介于每吨3,000美元至每吨5,000美元。2017年,公司烟叶类产品出口量为57433吨,2018年Q1至Q3为37524吨。从出口国方向来看,以东南亚地区和印度尼西亚为主。

第二大业绩贡献业务,毛利率稳中有降。2017年,公司在烟叶制品出口业务上实现营收18.95亿港元,同比增17.23%,毛利润为0.56亿元,毛利率为3.60%;2018年Q1至Q3,公司实现营收8.46亿港元,同比降45.00%,毛利润为0.27亿元,毛利率为3.20%。该业务产品因供货商储备处理得当以及客户会制定策略采购,因此其营收较少受到季节性波动影响。

3.3. 卷烟出口业务

卷烟出口业务指公司独家营运自CNTC集团(中国烟草总公司集团)采购的卷烟最终销售至香港、澳门、泰国、新加坡及中国境内关外地区免税店的免税卷烟出口业务。该业务所涉产品组合仅包括中国品牌卷烟。在业务流程上,公司通过与进出口公司及工业公司签订采购协议,以采购中国品牌卷烟,并根据销售协议将有关卷烟出售给免税店及批发商。

精选产品构建组合,中华牌卷烟表现突出。产品组合中的卷烟品牌由公司在考虑中国消费者的品牌意识、明确的目标消费群、品牌定位以及与供货商的关系等因素后挑选而出。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公司产品组合中有24个中国卷烟品牌,包括约174个SKU单品。其中,玉溪、云烟、红塔山、中华、芙蓉王及利群是主要品牌。从2018年Q1至Q3各卷烟品牌销售表现来看,中华牌卷烟以1.64亿港元的销售额位列第一。

供货商关系稳定,且自公司成为指定独家营运实体以来,供应商数量有所上升。公司供应商类型包括卷烟生产企业、工业公司以及进出口公司、烟草制造商。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目前公司除一位供应商是一家烟草制造商外,其余卷烟供应商均为公司关连方。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自公司成为向指定地区出口免税卷烟的独家营运实体以来,卷烟出口业务供应商数量已从2017年的2家增至目前的10家。公司及营运实体与主要供货商保持着1年左右至17年以上的业务关系。

公司客户为免税店运营商及卷烟批发商。公司为产品组合中的中国品牌卷烟建立了广泛的销售网络:向泰国、新加坡和香港的免税店以及中国境内关外的免税店销售,以便向消费者销售;销售给批发商,用于进一步销售给上述区域及澳门的免税店。截至2018年前三季度,公司直接向6家免税店营运商以及17名批发商出口卷烟。在定价方面,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卷烟(即高端卷烟、其他一类免税卷烟以及其他免税卷烟)采用不同的定价政策。根据公司公告,目前公司出口卷烟产品的价格介乎每10,000支135美元至每10,000支6,400美元。2017年,公司实现卷烟出口量为11.14亿支,同比降39.59%,2018年Q1至Q3出口量为10.15亿支,同比增30.50%。

公司最强盈利能力业务,节假日有助业绩提升。2017年,公司在卷烟出口业务上实现营收4.24亿港元,同比降32.67%,毛利润为1.25亿元中国进口优质烟叶,毛利率为37.30%;2018年Q1至Q3,公司实现营收4.31亿港元,同比增43.85%,毛利润为0.74亿元,毛利率为17.30%。该业务具有季节性,由于业务在中国的主要节日及假期(如春节、中秋节及国庆黄金周)前后一至两个月的收入普遍较高,主要由于因应中国主要节假日期间,中国出境游客及前往公司的目的地市场的中国游客增加,使得在免税市场经营的客户的卷烟采购量增加。

3.4. 新型烟草出口业务

公司新开业务,于2018年5月开始运作。新型烟草制品出口业务指公司独家经营的将自CNTC集团(中国烟草总公司集团)采购的新型烟草制品销售至全球(中国除外)客户的新型烟草制品出口业务。该业务所涉产品主要为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在业务流程上,公司首先与新型烟草制品制造商签订采购协议,以采购新型烟草制品,并根据销售协议将新型烟草制品出售给零售商。

目前仅两家供货商,公司新近签订独家经营及长期供货框架协议。公司从工业公司直接采购新型烟草制品。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公司有两个供货商,均为工业公司及关联方。截至2018年12月18日,公司已与中国烟草总公司旗下的各家相关实体订立新型烟草制品出口独家经营及长期供货框架协议《新型烟草制品出口框架协议》,该协议载列关于作为公司新型烟草制品出口业务一部分而由公司向前述关连人士采购新型烟草制品之具体条款与条件。

已获3家客户,目前主要在亚洲。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公司已与三大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均为贸易公司。目前,公司的出口国家及地区主要位于亚洲,如韩国。在定价方面,公司通过与国际市场上的潜在第三方客户联系,并通过公平磋商就销售条款(包括销售价格)达成协议,再与中国烟草总公司旗下的相关新型烟草制品制造实体就采购条款(包括采购价格)进行公平谈判。公司从中国烟草总公司旗下相关实体采购新型烟草制品的价格是通过从销售价格中减去至少1%的利润率而厘定。

新开海外业务,业绩初有小成。自2018年5月起,公司新型烟草制品出口业务开始创收,于2018年9月30日已实现收入185万港元。该收入100%来自上述对三个客户的销售额,其中最大客户的销售额为140万港元,占该业务总收入的77.4%。

4. 中烟国际(香港)上市的目的?

建立资本运作及国际业务拓展平台。公司凭借中烟集团的支持,希望逐步集中和整合中烟集团的各类海外资源(销售渠道、卷烟品牌、可持续且充足的烟草制品供应及人力资源等),进而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烟草公司。

短期:借力资本,拓展优化境外销售渠道。公司希望进一步拓展境外销售渠道及市场中国进口优质烟叶,例如将积极拓展新型烟草制品市场,同时继续加强传统卷烟的出口业务,提升盈利能力及服务价值。

长期:扩大独家经营业务范围,成为全球性烟草原料供应商。公司将适时考虑收购烟叶类产品供应商、卷烟品牌、新型烟草制品品牌和销售渠道等来提高市占率及产品渗透率,进而增加市场份额及全球竞争力。

总的来看,公司希望借力资本市场扩大烟叶类产品进口的供应来源、烟叶类产品出口业务的覆盖范围、销售渠道,提升新型烟草制品市场份额,以及优化产品组合和地理服务范围和市占率,从而帮助实现中国烟草「走出去」的战略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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