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观察|下月起电子烟生产(进口)开征36%消费税,是否给电子烟按下慢进键?
时间:2022-11-01 20:24 来源:香烟网 作者:佚名 点击:次
↑图据IC photo 10月2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明确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并从11月1日起执行。 10月26日,有电子烟行业相关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行业内其实已经做好了被征收消费税的准备,此次“靴子落地”,在消费税征收标准上符合预期。控烟专家表示,征收电子烟消费税,会起到一定的控烟作用,但是对控烟效果持谨慎乐观态度。 电子烟开征消费税 生产(进口)征36%,批发征11% 电子烟是指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输系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烟弹是指含有雾化物的电子烟组件。烟具是指将雾化物雾化为可吸入气溶胶的电子装置。 相比传统卷烟,虽然很多人认为电子烟危害相对小一些,但并非对健康没有危害。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副会长、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胸外科首席专家支修益在接受健康时报采访时介绍,目前市面上大部分电子烟仍以尼古丁作为主要成分,而且电子烟质量良莠不齐,消费者在吸食电子烟的时候,摄入的尼古丁含量可高可低,持续摄入仍会产生尼古丁依赖,而且会对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等带来健康危害。 根据此次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 红星新闻记者看到,此次对电子烟征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根据公告,消费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的企业。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是指进口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 ↑2022年8月7日,江苏常州,商业综合体的电子烟体验馆商业零售专柜。图据IC photo 经营者: 对电子烟征消费税早有心理准备 10月26日,在北京昌平经营一家电子烟门店的霍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在这里经营电子烟已经有4年多时间,他10月25日就已经关注到将对电子烟征税的消息。“其实就我个人而言,相比于最早做电子烟,这些年经营已经放慢速度了。”霍先生说,大家最开始买电子烟,一是很多年轻人觉得时尚,二是一些人为了戒传统香烟,就转到抽电子烟上来。 早些年生意最好时,霍先生一天可以卖出20多支电子烟。“现在一天也就卖一两支,甚至有的时候一支都卖不出去。” 谈及原因,霍先生分析称,电子烟最早出现的时候市场几乎是空白,现在市场几乎已经饱和,而且竞争对手也多了香烟生产成本,生意自然没那么好了。“现在销售的主要部分是烟弹,烟弹是消耗品,所以一直会有市场。” 红星新闻记者从一位电子烟经营者处了解到,其实对于电子烟征税,很多人是有心理准备的。2018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2019年11月,两部门再次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2021年11月10日,国务院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明确电子烟归属烟草专卖局管理,并将电子烟定性为新型烟草制品;加上今年5月1日《电子烟管理办法》实施,大家已经感觉到对电子烟的“紧箍咒”已经越来越紧。 ↑上海蒸汽文化周上的电子烟。图据IC photo 价格走势: 征税后成本或会上涨 根据行业媒体卷卷智库与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2021《电子烟产业蓝皮书》数据,截至2021年末,我国电子烟制造及品牌相关企业超过1500家,其中,制造商企业1200余家,电子烟品牌企业200余家以及120家左右的烟油企业。2021年中国电子烟行业的市场规模达到了197亿元,同比增长36%。 据国家烟草专卖局消息,2021年烟草行业实现工商税利总额13581亿元。由此可以看出,相比于电子烟的市场规模,传统卷烟依旧占绝市场规模的绝对优势。 10月26日,北京三里屯一家电子烟门店的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他们店所售电子烟烟具的价格是278元,烟弹一盒3个,总售价99元,且因为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已经没有了过去流行的水果口味烟弹,只剩下烟草味,“一颗烟弹相当于两包半传统香烟。” 对于价格走势,该工作人员表示并不好判断。“目前价格还没有什么变动,但是如果开始征税,估计成本还是要上涨的,所以我也在考虑要不要多进些货。” 专家看法: 征税标准发布有利于电子烟行业合理发展 10月26日,北京市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该征税标准的发布有利于合理发展电子烟,但是控烟实际上不仅有收税这一种方式,所以对通过征税是否能控制电子烟发展持谨慎乐观态度。 “电子烟是近十年在国内发展起来的新兴事物,此前规范、控烟举措不统一,也造成了一些乱象,但是经过近些年的一系列举措,加强了对电子烟的监管。”张建枢说,明确征税标准香烟生产成本,也是一种有效的控制电子烟的方式,但是更多还是要借助宣传等方式,减少大家、尤其是年轻人对电子烟的接触吸食。 张建枢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控烟是一个系统工作,同时对于电子烟、传统卷烟也不能双标对待。“例如现在禁止电子烟销售带有水果口味的烟弹,但是我们看到很多传统卷烟里面带有爆珠,这其实也让香烟带有了口味,容易吸引人们去吸烟。” 10月26日,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此次消费税出台其实符合预期,对行业属于利好消息。而且消费税征税范围仅针对中国境内销售产品,征税对象是生产企业或品牌方企业,征税具体产品是指烟具和烟弹成品,烟碱、烟油等原材料和配套产品不需要征收本政策涉及的消费税,出口的电子烟产品免征收本政策涉及的消费税,并且享受原来退税13%政策。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中,保留了对电子烟出口退税的政策,称“纳税人出口电子烟,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将电子烟增列至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并照章征税。” 红星新闻记者 杨雨奇 张炎良 特约记者 水宁 编辑 官莉 潘莉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