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新增一项征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行业“黄金时代”落幕?
时间:2022-11-03 04:0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次
10月2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明确规定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公告重点内容,长财咨询整理如下: 1、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 2、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 3、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4、纳税人出口电子烟,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5、将电子烟增列至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并照章征税。 公告全文如下: 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3号 为完善消费税制度,维护税制公平统一,更好发挥消费税引导健康消费的作用,现就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税目和征税对象 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 电子烟是指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输系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烟弹是指含有雾化物的电子烟组件。烟具是指将雾化物雾化为可吸入气溶胶的电子装置。 电子烟进出口税则号列及商品名称见附件。 二、关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 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称持有商标)的企业。 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 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 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是指进口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 三、关于适用税率 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四、关于计税价格 纳税人生产、批发电子烟的,按照生产、批发电子烟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的,按照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纳税人进口电子烟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从事电子烟代加工业务的,应当分开核算持有商标电子烟的销售额和代加工电子烟的销售额;未分开核算的,一并缴纳消费税。 五、关于进、出口政策 纳税人出口电子烟,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将电子烟增列至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并照章征税。 除上述规定外,个人携带或者寄递进境电子烟的消费税征收,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电子烟消费税其他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2年10月2日 01 电子烟行业逐渐走出灰色地带 开始进入合规时代 电子烟行业一度是个令人垂涎的暴利行业。 2020年,电子烟上游供应商思摩尔国际,全年收入超过100亿元,净利润超过38亿元;电子烟产品的头部企业悦刻全年收入38.2亿元,净利润8亿元,悦刻CEO汪莹后来还一举登上福布斯亿万富豪榜。 与之对应的是,电子烟行业确实从业者众多。 艾媒咨询数据显示,中国电子烟企业从2013年的4.54万家快速增长至2020年16.84万家。截至2021年2月4日香烟生产成本,中国存续电子烟企业已经超过17万家。 如今,电子烟行业在经历了“一路狂飙”的黄金时期后,开始逐渐进入行业合规时代。 1、电子烟监管初显端倪 2018年8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2019年11月,两部门再次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 2、明确电子烟监管主体和产品属性 2021年11月10日,是电子烟监管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日子。 这一天,国务院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明确了电子烟的监管主体和产品属性:一是明确电子烟归属烟草专卖局管理,二是将电子烟定性为新型烟草制品。 这意味着,电子烟无法再像之前那样野蛮生长,而是将和卷烟产品一样受到严格监管。与此同时,业内普遍认为这代表着电子烟行业开始走出了灰色地带,将更加有序地发展。 3、《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 今年10月1日,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以及相关技术机构等联合制定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自此,电子烟正式进入标准合规时代。 概括来说,这一轮电子烟新规包括:10月1日起,包括电子烟生产企业、零售店等电子烟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应当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并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进行交易。 同时,“国标”规定了“电子烟雾化物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也就是说,原本的电子烟届扛把子,果味电子烟彻底被禁了。 直至今日,电子烟正式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并明确了纳税方法、税率、免税政策等细节条款,是对电子烟监管链条的进一步完善。 02 专家解读:征税标准符合预期,关键在海外出口 针对电子烟税出炉,国内资深烟草领域研究专家李有强称符合预期,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专委会秘书长敖伟诺称对行业是大利好,征税水准可以接受,关键是海外出口继续享受退税政策,而海外出口才是国内电子烟产业的重头。 1、电子烟纳税和乙级烟36%等同,为未来调高预留了空间 这是在国内市场销售电子烟的税收标准。李有强分析,在生产环节,国内香烟有两个税收标准,甲级烟按照56%征收,乙级烟则按照36%征收,电子烟的的纳税标准,和乙级烟等同,是比较低的纳税水准,未来要想调高也预留了空间。 这也符合国际市场惯例,电子烟税收标准相比传统香烟要低。批发环节,甲级烟和乙级烟税率标准都是11%,电子烟沿袭了这一标准。 李有强认为,按照现在国家批准的国标烟额度,国内电子烟市场年销售收入大概在200亿元,按照这个税率粗略计算,将为国家增加100亿元税收,对整个国家的财政收入都会作出贡献。 “作为烟草产品,增加消费税是合理做法。”李有强表示。 2、企业利润受影响,产能向头部企业集中 根据公告,“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国内大多数电子烟生产都是通过代工完成,意味着品牌方将多付出不少成本,品牌方的利润可能会受到很大影响。 李有强认为,电子烟企业将优胜劣汰,国内电子烟品牌产能有70%-80%集中在思摩尔进行生产,未来产能还会向头部企业集中。 生产环节的毛利率可能也会受到征税影响,不过国标烟时代也有好处,因为迭代慢,大规模生产可能性增加,生产环节成本有可能会降低。 敖伟诺表示,电子烟是特殊行业,有望为国家增加财政收入作出贡献,在此之前,行业协会做了大量调研,很多建议也被采纳,国内税收标准在企业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至于是否会造成终端涨价而影响消费者购买欲望,他认为香烟价格上涨也没有影响消费者积极性,市场需要慢慢培育。 3、关键在出口,海外出口继续享受退税政策 敖伟诺认为,这次电子烟征税政策更关键的部分是出口,“纳税人出口电子烟,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这意味着出口电子烟继续享受13%的退税政策,出口电子烟继续受到政策鼓励,出口占整个市场的90%,这才是行业最关键部分。 对国内市场而言,征税将会增加成本,不过征税政策在坊间流传已久,36%的生产环节征税标准也早有预期。 今日政策面世后,思摩尔国际股价并没有受到明显影响,而在美国上市的雾芯科技股价还有明显上涨,截至今日盘前上涨8%。这可能是市场认为电子烟的最后一个利空落地,政策面将相对平稳。 结 语 烟草行业一直是重税行业,而电子烟作为一个重要分支,为推动经济发展和市场消费,征收消费税有其必然性香烟生产成本,有望为国家财政收入产生重大贡献。 如今,在强制监管下,电子烟行业和消费市场会逐渐走向标准化、合规化,相关企业也要跟紧时代和政策的导向,除了做好行业合规外,也要做好税务合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