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调取64381条高档香烟供个人享用
时间:2022-11-03 15:2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次
8月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深挖细查“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文中提到: 余云东在担任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期间,授意下属无偿调取高档香烟64381条供个人享用云南香烟,并送给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属于典型的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 据公开简历,余云东生于1956年,毕业于云南大学,曾长期在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等省级机关工作,历任云南省委组织部办公室秘书科科长、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正处级秘书、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等职。 后余云东主政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近9年。 余云东被称为“云南烟王”。据报道,在余云东主政云南烟草期间,买官卖官、违规选人用人、近亲繁殖等问题几乎覆盖全省烟草系统。 “您的这个位置,可不比副省长的位置差。”“您所在的企业是省内最大的经济支柱,您的企业咳嗽一声,省内经济都会感冒。”在各种吹捧声中,余云东逐渐膨胀。 “特别是熟悉情况、各项工作打开局面以后,态度就变了,变得没有耐心,变得骄横。对内部的同志摆起架子,盛气凌人,对外部常常以财大气粗显摆,以‘烟老大’自居,对上常常以自我吹嘘、自我夸耀邀功。”余云东说。 据《廉政瞭望》报道,2011年左右,余云东的女儿找到某市州烟草局长,想拿下一个总金额超5亿的烟草物流基地建设项目,但这名局长是烟草系统的老资格,没有同意,还告诫她注意影响。半年后,该名局长被调到一个闲职上。 此外,余云东曾指使下属为其前女婿邱某在承接云南省烟草系统工程项目中予以照顾,先后支付工程项目费用共4亿余元;先后6次组织亲友等人赴深圳、香港、广州、惠州等地游玩、购物,违规用公款报销费用77余万元。 在选人用人方面,余云东独断专行,擅自决定先后从烟草系统外调入杨某某等32人,并违规将自己的司机杨某某由正科级提拔为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副处级)。 余云东还曾长期无偿占用某酒店客房长达5年,房费累计141万余元。 余云东曾坦言:“在我的思想深处,当官就会有特殊待遇,就能在资源配置中捞到好处,就能获取各种私利的特权思想无处不在。” 2016年6月,中央第二巡视组向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反馈了专项巡视情况,当时指出:各级一把手权力集中,缺乏有效监督制约云南香烟,违纪违法问题多发,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宣传促销、资金管理等领域廉洁风险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差距较大,顶风违纪时有发生,公款吃喝玩乐由明转暗,选人用人不够规范,“买官卖官”“带病提拔”“近亲繁殖”问题比较突出,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不够严格。 4个月后,余云东被国家烟草专卖局免去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职务。2017年7月,余云东被宣布调查。 据后来检方指控,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几乎全部都在余云东身上有所体现。 余云东落马后,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纪检组先后成立5个专案小组,严肃查处了涉及余云东严重违纪案件相关责任人72人。 今年1月,余云东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30万元。扣押的财物依法没收上交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6年,余云东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20余万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