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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访南昌杂货店 小学生买烟仍很方便(图)

近日,公共场所禁烟成为社会关注热点,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烟草伤害备受人们关心。13日,记者就南昌市烟酒杂货店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情况做了一次暗访。在记者的安排下,一位年仅10岁的南昌小市民程颢(化名)先后在福州路四家烟酒杂货店进行了购买香烟体验。

小学生程颢在“购烟” 记者王祺摄

■暗访

第一站(福州路海沿烟店)

老板对小孩买烟习以为常

“叔叔,我想买包5元钱的烟。”江西省体育宾馆斜对面一家名为“海沿烟店”门口玻璃柜台前,程颢向店内一位二十多岁的“小老板”打招呼。

“你要买哪个牌子的烟?”“小老板”习以为常地问。程颢想了想,说买包“庐山”烟。

只见“小老板”熟练地拿了一盒“庐山”牌香烟出来递给程颢,然后拿着程颢给的50元钱看了看真假,接着在抽屉里拿零钱找兑。

此时,记者也已进入这家烟酒杂货店内,以买水为由问“小老板”:“这么小的孩子怎么能够买烟啊?”只见小老板头也不抬地指了指放矿泉水的冰柜,一句话也不作答。记者再次问了一遍,“小老板”依然保持沉默。

第二站(福州路家家来烟酒平价店)

老板“只管做生意”

程颢随后来到福州路“家家来烟酒平价店”,店内一位女老板娘坐在柜台内问:“你要买什么烟?”

“阿姨,五块钱的烟有哪些啊?”程颢问道。

“只有‘庐山’一种了。”女老板娘一边回答一边麻利地拿出一盒烟。

正在购买矿泉水的记者随口说了句:“这么小的孩子难道也学会了抽烟?”女老板娘笑着说:“应该是帮他爸爸买的吧。”记者追问道:“不是不能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吗?”女老板娘依然笑笑说:“大人让小孩来买烟很正常啊,我们只管做生意。”

第三站(福州路三角平价店)

老板认为“是给大人买的”

记者与程颢随即又来到福州路上的“三角平价店”。

“买烟。”程颢递出10元钱简短地说道。

“要什么烟?”老板娘问。

“五块钱的‘庐山’。”程颢回答。

记者在边上要了瓶矿泉水,然后与该店老板娘搭讪着说:“这么小的小孩子买烟,你也卖给他?”老板娘答道:“这么小的小孩子不会抽烟,应该是给家里大人买的。”随即她又补充道:“只要不是小孩自己抽,我们卖给他就没事。”

■专家

处罚应落到实处

江西华特律师事务所张振合律师告诉记者,《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买烟联系方式微信,经营者应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并规定:烟草销售商若出售香烟给未成年人,将依法由行政机关进行处罚。但是,法律法规无具体的处罚条文规定,也未明确处罚的执法主体。因此,要完善立法,使对未成年人售烟的处罚落到实处。

■探因

职责不清成监管盲点

记者当日下午拨打了省教育厅信访办和南昌市妇联儿童权益维护部电话,两个部门工作人员均告诉记者“不受理这种零售烟店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投诉”,并让记者向工商和卫生部门投诉。但当记者拨打市卫生局监察室电话时,得到的答复只有两字:“不管”。随后,记者又拨打了市工商局12315投诉电话,得到的回答是“不归工商局管理”。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东湖区烟草专卖局买烟联系方式微信,该局一负责人告诉记者,“不可以向未成年人售烟”这一规定早已明确告知管辖范围内的烟草零售商,并要求零售商必须张贴告示。“像你这种情况的投诉,我们还是第一次遇到,暂时还没有相应的处罚和解决措施,需等主管领导回来研究以后才能作出决定。”最后,东湖区烟草专卖局给出了这样的答复。

■首席记者王剑华、记者袁思东、实习生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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