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市双打办发布2022年第三批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典型案例
时间:2022-12-24 19:1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次
据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网站12月22日消息,2022年以来,河源市县(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立足本地实际,强化责任担当,以侵权假冒多发的领域和产品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消费者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第三批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典型案例。 一、河源市源城区某百货商店经营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案 2022年1月1日,河源市烟草专卖局发现河源市源城区某百货商店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并于2022年1月1日移送河源市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源城区局)。同日,源城区局对该百货商店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该百货商店经营的“中华”(硬)、“双喜”(硬经典1906)、“芙蓉王”(硬)、“双喜”(软珍品好日子)4个品种的卷烟,经广东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且当事人无法说明涉案卷烟的来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源城区局对该百货商店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李某无证经营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案 紫金县烟草专卖局对李某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李某涉嫌违法经营卷烟、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卷烟,并于2022年2月15日移送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紫金县局)。同日,紫金县局对李某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中华假烟福建,擅自从烟贩手中购进卷烟并在自建房一层从事烟草制品零售经营活动,当事人经营的“芙蓉王”(硬)、“双喜”(硬金樽好日子)等11个品种的卷烟经广东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紫金县局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启示建议】 假烟多是在阴暗、潮湿的手工小作坊里制造的,这些地方往往卫生条件极差。造假者为了增加假烟的香气、色泽和光泽,经常使用含有多种致癌物质的工业香精代替食用香精,用硫磺熏蒸烟丝或者用工业颜料喷染烟丝,用“敌敌畏”等剧毒农药来增加烟叶的味道。为了降低成本中华假烟福建,造假者使用的多是霉变、腐烂的烟叶烟丝。长期吸食假烟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极大伤害。因此卷烟经营者,一定诚信守法经营,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卷烟;消费者在购买香烟时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来源不明的卷烟,当发现购买的香烟外观、口感、价格等存在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向当地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