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烟一手货源 浙江法制报
时间:2023-03-29 02:0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次
本报记者陈佳妮通讯员叶圣一 “北漂”了10年,老家江苏的老韩总算是在北京闯出了一番小天地——在一家电脑城开了家手机店,年收入几十万元。但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小半生的打拼,最终会毁在一枚小小的、不起眼的“烟弹”上。 一个巴掌大的“IQOS”矩形电子加热烟具,配上比普通香烟更短的“烟弹”,无需点燃便可以“吞云吐雾”。然而,对于烟民来说,“烟弹”却很难买到——IQOS目前只在日本、韩国、俄罗斯、乌克兰等国销售,根据我国现行烟草专卖法律规定,国内市场目前不允许售卖。 这一“商机”被老韩他们这些商家看中。他们通过导游和“出差党”,从国外运回了上千条“烟弹”,通过快递发往全国各地。这条“一本万利”的“代购”路,日前被绍兴上虞警方斩断。 从“帮忙买”到“代购” 好奇害死猫,这话一点都不假。 2010年考取导游证后,在北京当导游的石头,带团游遍了全球,不仅是看遍了风景,也接触了很多新鲜事。可如果不是因为好奇,石头现在还能被人喊一声“石导”。2017年底,石头带团出国时,接触到了电子烟,喜欢尝试新鲜的他,便买回来自己抽着玩,没想到身边不少朋友都被“种草”了。 于是,每一次带团出国,石头都会好心带一些“烟弹”回来分给朋友们。没想到,几个月后,找他代购的人越来越多,石头便动起了“代购”的心思。 在日本买万宝路“烟弹”大约300元左右一条;韩国买HEETS的价格在200元左右、FIFT的价格在260元左右。石头出去一趟,至少要带回100条左右,也就是3万元左右。石头没有那么多现金周转,便想着找一个有实力的人合伙一起干。 石头想到了认识7年的朋友老韩。2009年“北漂”以来,老韩一步一个脚印走得很稳,手机店的生意早已走上了正轨,手上自然是有一些闲钱的。石头找他合作后,老韩应了下来。 客源有了,“货源”够吗?按照规定,每个18岁以上旅客入境时可携带免税香烟两条(400支)。也就是说石头自己一人最多带2条,石头要怎么一次带回近百条烟? 这就是体现导游“能力”的时候了,石头在国外时,会去便利店、免税店买,在过海关的时候,再把电子烟分给旅游团的客人,过了海关后,再一个个收起来。 况且,跑日、韩线的导游并不少,石头还介绍了好几个导游给老韩认识。有时候,石头和其他导游带团回国后,老韩会直接开车去机场接他们香烟一手货源,与他们一手交钱一首交“烟弹”。 小伙无意中牵出“走私案” 在石头的搭桥引线下,老韩的电子烟生意慢慢越做越大。做了一段时间后,他发现,在电脑城里居然还有不少“竞争对手”。 小卢夫妻便是其中之一,他们的进货渠道更为宽泛一些,除了导游之外,还有经常去国外的“出差党”。在互联网公司工作的小龙,便是他们的货源之一。小龙经常要飞俄罗斯,搭乘的班机也比较固定,一段时间下来,便和空姐空少混了个脸熟,除了他自己在俄罗斯买电子烟之外,他还让空姐空少帮忙带回来。在科技公司工作、年收入几十万元的白领小时,也没能挡住“外快”的诱惑,常年在日、韩出差的他,每次回国时,都会帮小卢夫妻带回不少电子烟,赚几千元的小钱。 时间一久,老韩和小卢夫妻发现,他们其实可以合作共赢。老韩的烟弹大多是万宝路,而小卢夫妻的则大多是HEETS和FIFT,他们便开始根据客人的需求,相互之间“换货”。 原本,千里之外的北京“走私烟”,是怎么也不会被绍兴上虞警方发现的。可好巧不巧,2018年12月底,上虞小伙小李,花了1400元从小卢夫妻那儿买了4条万宝路的“烟弹”后,觉得口味不对劲,干脆地找上了当地烟草局。 鉴定的结果是,这些“烟弹”是真烟,对于小李来说是好事,可对于小卢夫妻来说,却是一个噩耗——烟草局将线索移交给了警方,调查就此开始。 2个月后,上虞警方摸清了这一条“手机老板搭配国际导游”的“代购”线。今年2月27日,上虞警方在全国收网,共抓获嫌疑人11名,扣押“烟弹”千余条,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我以为,就算被抓,只要补齐税款,最多再罚款,就没事了,没想到这么严重……”被抓后,石头有些不敢相信,自己只是顺带做做的“代购”,从中赚到的钱还没当导游多,竟然将面临牢狱之灾。 警方提醒: 2017年10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卷烟产品鉴别检验工作的通知》,将IQOS、GLO、Ploom、REVO四种类型的新型卷烟产品纳入卷烟鉴别检验目录。 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香烟一手货源,进口烟草专卖品只能由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经营。 然而,像IQOS这样的“烟弹”,在我国尚没有进口记录,也就意味着不可能有许可证。 根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