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晾晒烟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
时间:2023-04-01 00:0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次
(招标公告)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晾晒烟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委托销毁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null 招标编号:O53MX0823001059 资金来源: null 招标人: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晾晒烟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委托销毁处置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云南香烟,对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晾晒烟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委托销毁处置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邀请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就本项目招标提交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晾晒烟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委托销毁处置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O53MX0823001059。 2.3招标内容及范围: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行业的规章制度,确保晾晒烟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不被用于非法生产烟草制品和非法提取烟碱等烟用物质,销毁处置的晾晒烟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为不可回收利用晾晒烟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其中包括:废弃烟叶、烟末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 2.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三年,按服务商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执行,本年为第一年,预计时间2023年6月1日—2024年5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清运地点: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加工厂(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建设路174号),上营堆烟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惠通路),及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地点。 2.6处置地点:中标人生产地预处理区。 2.7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晾晒烟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规范处置要求。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 3.4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至今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云南香烟,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至今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6投标人须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结果截图为准),有效信用查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则其投标无效)。 3.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截图)。【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则其投标无效】。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的查询截图)。(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记录的,则其投标无效)。 3.10投标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烟草公司、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禁入措施。 3.11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2投标人处置晾晒烟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的地点及设施设备必须在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辖区范围内,在人员、车辆(须报备且只能使用报经备案的人员、车辆进行清运,履约过程如有变动须提前及时报备)、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运输及处置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可包括但不限于焚烧、生物燃料、绿化、有机肥生产等相应处置服务能力资质证明材料)。 3.13投标人具备毁形专用设备(粉碎机),且毁形现场具有完备有效视频监控设备,满足实时监控和至少一年备份查阅。 3.14投标人具备采取添加废液废渣、浇水、拌菌种等方式进行发酵污染处理的设施及能力。 3.15投标人不得具备非法提取烟碱能力。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3月30日至2023年04月0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或与代理机构联系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若未能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招标文件售价:400.00元/份。 五、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 5.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04月19日14:3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9日15:00时(北京时间)。 5.3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送达到指定开标地点的,不予受理。(即超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不予受理) 投标单位投标报名前请先与联系人联系,获取投标企业备案表格。 联 系 人:李 经 理 手 机 :13521767473 传 真 :010-60868695 邮 箱 :ztb100143@126.co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