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云霄 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因无证建设接连被罚 罚款共计605万余元
时间:2023-12-05 07:3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次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 信用中国(福建)官网披露,6月1日,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因违反《城乡规划法》被罚。 (图源:信用中国(福建)网站) 处罚信息显示,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和《福建省实施办法》第三十六第一款规定,被漳州市云霄县城市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福建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七条和云霄县城市管理局《关于重新认定违法建设工程处罚标准等有关事项的会议纪要》及依照《云霄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第5字号第6档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整改,进一步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并处予罚款10.5755万元的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这已经不是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第一次违反《城乡规划法》被罚。2023年4月27日,该公司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被漳州市云霄县城市管理局给予责令整改,进一步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并处予罚款594.6944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源:信用中国网站) 天眼查信息显示,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曾用名: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方文燕,企业成立于1995年,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200万人民币,由福建云霄圣城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持股。 (图源:天眼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福建云霄福建云霄,尽在新浪财经APP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