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帅说案】朋友圈出售假烟,夫妻二人双获刑
时间:2024-01-27 09:0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次
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从广东等地进购“中华”“利群”等假冒伪劣香烟,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吸引他人购买。短短一年多的时间,李亮与妻子王红通过销售假冒伪劣香烟从中获利10余万元。经洪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洪泽区人民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亮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被告人王红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18年1月3日,洪泽小伙林超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则“免税香烟批发零售最低价”的广告,就与“客服”小飞取得联系。因为价格低廉,林超一直心存疑虑。此时,小飞又告诉林超出售的都是免税香烟,所以价格远低于市场价。为向林超展示诚意,小飞表示可以额外赠送两条。林超认为有便宜可赚,当即通过微信以每条134元的价格购买10条“硬中华”。1月5日,收到香烟后的林超迫不及待地拆封一包,抽上一口顿时觉得味道有点不对劲免税香烟批发厂家直销,这才意识到所谓的“名烟”实则就是假烟。但是,林超因为贪图价格便宜且口感比正规香烟相差无几,便继续购买用于自抽。1月10日,当他准备再次去附近的快递公司取件时,被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区烟草局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警方第一时间立案侦查。2018年9月,警方根据线索顺藤摸瓜,在真名叫李亮的客服小飞家中将其与妻子王红抓获。 经审讯,40岁的李亮是一名资深烟民,没事好抽上两口。2017年6月,李亮在浏览网页时偶然看见低价售卖、批发“品牌”香烟的广告,打开后展示的香烟种类繁多而且价格便宜。于是,李亮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通过微信购买一条“软中华”。试用后,李亮觉得烟质、口感都很不错。观望一段时间,李亮通过交谈,得知对方的香烟都是从广东进的高仿货。嗅到“商机”的李亮,动起了歪心思,与妻子王红做起了假烟生意。久而久之,李亮从一个烟民,逐步变成销售假烟的微商。 检察官提醒:微信朋友圈中售卖的香烟虽然品种多且价格低廉,但是绝大多数都是假烟。广大消费者若需要购买香烟,请到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正规商家购买卷烟。 大帅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免税香烟批发厂家直销,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