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抽的可能是假烟!泉州查获案值百余万的假烟
时间:2024-03-17 20:2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次
常常有人说: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 关于香烟小编有一个坏消息要告诉你你可能抽了假烟! 12月26日,泉州晋江市局联合公安机关查获3444条假烟,总案值110万余元。 25日晚上,晋江市局接到举报中华假烟村,称有一辆外地车牌的白色长城SUV运载大量非法卷烟将抵到达晋江市永和镇上宅村。该局立即与晋江市公安局沟通协调,并迅速组织联合执法人员进行蹲点布控。 次日凌晨0时17分,执法人员在上宅村工业北区25号一民宅门口发现涉嫌违法车辆正准备“卸货”,经过检查在该车内查获一批违法卷烟:“利群(新版)”900条、“中华(硬)”258条、“中华(软)”150条、“玉溪(软)”42条,合计1350条,案值356760元。执法人员随后又在该民宅内查获一批违法卷烟:“牡丹(软)”400条、“苏烟(五星红杉树)”200条、“中华(硬)”475条、“中华(软)”168条、“芙蓉王(硬)”190条、“玉溪(软)”100条、“黄鹤楼(软蓝)”150,等22个品种合计2094条,案值743268元。现场抓获5名嫌疑人。 经初步鉴定,上述卷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目前,案件已移交晋江市公安局进一步侦查处理。 重要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中华假烟村,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