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20亿!广东破获特大走私卷烟案
时间:2022-10-15 22:33 来源:香烟网 作者:佚名 点击:次
案值超20亿,实现走私卷烟活动全链条打击 近日,在海关总署缉私局的统一部署和广东分署缉私局的直接指挥下,湛江海关会同南宁海关,联合地方公安机关、烟草部门,出动执法力量300余人,在湛江、深圳、广州、佛山、东莞、南宁、北海、东兴等地实施抓捕行动,一举打掉长期活跃于两广地区从事卷烟走私的两个境外经销商和四个境内团伙,现场查扣涉嫌走私卷烟379件及大量证据材料。截至目前,共立刑事案件5宗,抓获犯罪嫌疑人41名,现有证据显示,总案值约20.1亿元,涉税约13.39亿元。 (行动指挥部) (执法人员搜查犯罪嫌疑人的香烟仓库) 据调查,自2016年以来越南代工假烟,以黄某某为首的走私卷烟团伙掌握操控两家国产卷烟境外经销商越南代工假烟,以在越南、泰国、柬埔寨拥有免税店等免税销售渠道为由,向国内烟草公司申购专供出口卷烟,卷烟运抵目的国(地)后转运至越南海防,再通过活跃在中越边境非设关地的专业团伙走私进境,运往珠三角等地销售牟利。 湛江海关表示,该案是近年来国内查获的专供出口香烟走私回流案件中走私链条最为完整的案件。此案的成功侦破实现了对“出口—回流—运输—储存—销售”走私卷烟活动的全链条打击,从打“通道”和中间环节延伸到打“经销商”和幕后,取得了打击烟草走私的重大突破。同时,极大地震慑了两广地区香烟走私活动,有力打击了走私团伙的嚣张气焰,进一步巩固了粤西地区反走私的良好局面。 你对走私卷烟了解多少? 罚没的卷烟会怎么处理? 销售假冒卷烟会怎么处罚? 一起来了解一下 什么是“走私烟”? 凡正常进口的卷烟必须在箱包、条包和盒包上印有“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专卖”字样;免税店经营的卷烟必须有“中国关税未付”和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专门标识。 以下三类为走私烟:无“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专卖”中文字样的外国卷烟;在国内市场销售的带有“专供出口”中文字样的国产出口倒流卷烟;在国内销售的标有“授权生产”字样的卷烟。还有另外一种免税烟,是指在机场、码头等各种海关监管区域免税商店销售的,不含关税和增值税的烟。包装上有“中国关税未付”和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专门标识,其销售对象只限于已经办结出境手续、即将前往境外的人员,以及尚未办理进境手续的人员。如果在非免税店经营带有免税标识的外国卷烟,或者免税店经营无“中国关税未付”标识的卷烟,就涉嫌走私烟。 查获的走私烟怎么处理? 走私烟与其他走私产品一样,不仅仅造成政府税收损失,而且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守法零售户利益。而且对消费者而言,走私烟在储藏、运输、销售环节没有严格把控,品质质量大受影响,还有部分假烟充斥其中,对身体危害性较大。根据规定,对于走私烟,由海关、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没收。根据《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年)》规定对收缴的走私烟实施销毁,防止流入市场。 销售假冒卷烟怎么罚? 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根据《刑法》及两高司法解释规定,销售假冒卷烟的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的,或者销售金额未达到5万元,但与未销售货值金额合计达到15万元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东电视珠江频道 微信公众号 微博@珠江频道 给珠珠加鸡腿,点个在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