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烟风波!张大爷买到的软中华竟是假货,店家狡辩拒不退款!
时间:2024-03-23 16:1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次
“你们这就是售假!” 在这繁华的都市中,一名中年男子愤怒地指责着面前的店家。他的声音,充满了愤怒与失望。 这名男子平日里节俭至极,对于烟酒这类奢侈品,总是敬而远之。然而假中华烟,当他的好友前来拜访时,他为了尽地主之谊,特意去附近烟酒专卖店购买了一条软中华。 然而,当他打开包装,点燃一支烟时,却发现这支烟与平日所抽的烟大不相同。他细细品味,感觉这支烟的味道异常刺鼻,与假烟无异。 愤怒的大爷立即前往店铺,与店家理论。他质问店家:“你们这是售假!”然而,店家却一口咬定这不是他们店里的烟,甚至怀疑他是来讹诈的。 01、事件案情回顾张大爷已经退休了,昨天接到好友老周的电话,说自己在广州路过,要顺便来看望一下他。这让张大爷十分欣喜,毕竟两人曾经一起在内蒙下乡,有着深厚的情谊。(文中人名是化名)老周这个人,平时就爱抽两口烟。这次来拜访,他特意准备了一条软中华,想要好好地招待一下张大爷。老周可是个懂烟的人,他一抽就知道这烟不对劲。于是,他决定去附近的烟酒专卖店买一条软中华。 一大早,张大爷高高兴兴地出门了。他心想,这高档的香烟,平日里自己都舍不得抽,这次真是赶上了好时候,也能过一下烟瘾。到了烟酒专卖店,张大爷问了一下价格,老板告诉他:“大爷你今天运气真好,这是刚到的新货,一条是660元。”张大爷一听价格合理,付完款就走了。 张大爷回到家中,将那包软中华放在了抽屉里,心中暗自期待着老周的到来。他想,两人可以一起抽这高档的香烟,回忆往事假中华烟,畅谈现在,那定是十分惬意的事情。 两天后,老周如期而至。两人见面,仿佛回到了当年在内蒙下乡的日子,那些日子里的欢声笑语、艰辛困苦,都成为了他们心中最珍贵的记忆。 张大爷从抽屉里拿出了那包软中华,打开时还特意说:“这是特意为你准备的,咱们一起抽。”老周听后哈哈大笑,两人相视而笑,仿佛回到了年轻时的时光。 然而,当两人点上烟开始抽时,张大爷却明显感觉到了不对劲。这烟的味道让他觉得十分呛人,与平日抽的烟大不相同。他疑惑地问老周:“你觉得这烟怎么样?我怎么觉得有点不对劲?” 老周抽了一口后,也皱起了眉头:“确实有点不对劲,这烟的味道很奇怪。”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我怀疑这烟是假的。” 两人决定去店铺找老板理论。他们告诉老板这烟是假货,要求退款并3倍赔偿。然而老板却坚决否认卖假货,认为他们是讹诈,拒绝了退款的要求。 张大爷十分愤怒,立即给烟草局打电话举报。不久后,执法人员前来查验,经过鉴定,这包软中华确实是假货,而且也对店铺进行了处罚。 软中华是假货,铁证如山。他琢磨着,自己手里有付款凭证,这退款的事儿,还不是手到擒来?可是,那店铺老板却狡辩,说什么这货不是他们店的,直接拒绝退款。 张大爷这火气就上来了,这不是明摆着耍赖吗?他一拍大腿,就将那店铺老板告上了法庭。 他的诉求很简单,就是要那660元的货款,还要3倍的赔偿。 02、事件案情分析店铺老板还真是够胆大的,居然敢直接拒绝退款,还狡辩说是自己店铺的监控有故障,一口咬死不认账。可这老张也不是省油的灯,他手里可有不少证据呢! 首先,他拿出了假烟的鉴定报告,这可是烟草局出具的铁证,让老板哑口无言。接着,他拿出了店主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这可是老板因为卖假烟被查处的事实,让老板无处可逃。还有付款记录、付款和举报的时间点,这些都能对得上,让老板的谎言不攻自破。 法院可没这么好糊弄,他们用“高度盖然性”这个原则来做出判断。这个原则是基于一系列证据和事情发展的可能性来决定案件的结果。在这个案例中,法院判断老张手中的假烟就是这家店出的,因为证据确凿,让老板的狡辩显得苍白无力。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有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最终法院判决:店家给老张退还货款660元,额外赔偿老张三倍金额,总共1980元。这个判决让老张大快人心,也让那些想耍小聪明的商家们敲响了警钟。 看来在这法治社会里,谁敢欺诈消费者,就等着法律的制裁吧!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当消费者购买到假货时,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获得相应的赔偿。同时,这也提醒了商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不售卖假货,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这件事,大家是怎么看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