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烟老大”贪腐被判13年:64381条高档香烟个人享用
时间:2024-03-25 04:0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次
2019年1月,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原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余云东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30万元。 案件的“主人公”余云东有着丰富的人生履历,当过兵,长期在省级机关工作,主政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近9年时间。 昔日的“烟老大”本应在家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为何没能“安全着陆”? 破纪破法的“烟老大” 2016年6月,中央第二巡视组向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反馈了专项巡视情况,并通报了一系列问题,指出各级一把手权力集中,缺乏有效监督制约,违纪违法问题多发,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宣传促销、资金管理等领域廉洁风险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差距较大,顶风违纪时有发生,公款吃喝玩乐由明转暗,选人用人不够规范,“买官卖官”“带病提拔”“近亲繁殖”问题比较突出,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不够严格。 2016年10月,余云东被国家烟草专卖局免去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职务。2017年6月云南香烟,根据有关线索,中央纪委驻工信部纪检组对反映余云东涉嫌违纪问题进行了初核,发现余云东存在严重违纪问题。根据中央纪委指示,由中央纪委驻工信部纪检组负责具体审查工作,云南省纪委支持配合,对余云东进行立案审查。 经过深入调查,余云东严重违纪问题终于陆续浮出水面—— 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2009年3月至2014年3月,余云东长期无偿占用昆明海天酒店(云南省烟草专卖局下级单位)客房,用于住宿和存放个人物品,房费累计达141万余元;违反议事规则,向云南佛学院捐款100万元;违规领取薪酬122万余元。 “靠烟吃烟”,授意下属无偿调取高档香烟64381条供个人享用,并送给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对外接待中大量饮用茅台等高档酒水。 选人用人自己说了算。余云东未履行相关报批程序,擅自决定先后从烟草系统外调入杨某某等32人;违规将社会聘用员工保某提拔为海天酒店副总经理;在职数已配满的情况下,违规将自己的司机杨某某由正科级提拔为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副处级)。 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指使下属为其前女婿邱某在承接云南省烟草系统工程项目中予以照顾,先后支付工程项目费用共4亿余元;先后6次组织亲友等人赴深圳、香港、广州、惠州等地游玩、购物,违规用公款报销费用77余万元。 在商人袁某某承接云南烟草保险咨询和经纪服务中提供帮助,收受袁某某等人现金235万元;安排下属景某某用公款购买购物卡50万元、从海天酒店套取现金20万元用于个人送礼及花销。 2013年6月,时任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的余云东,得知其被举报后,在没有经过组织调查核实的情况下,要求省烟草专卖局纪检监察处按照其个人意图形成了《关于匿名信件反映相关问题的情况报告》,谎称举报内容严重失实,其本人不存在任何举报反映的问题。为逃避组织审查,余云东先后4次向省局财务处处长徐某某详细打探、了解巡视调研及中央纪委驻工信部纪检组调查核实工作情况,安排海天酒店将其免费入住酒店的信息删除,并向审查工作人员提供了虚假的入住信息,安排其朋友诸某某转移、藏匿违纪所得,多次更换手机及电话号码…… 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几乎全部覆盖在这位“烟老大”身上,向世人呈现了一部身为国企领导人员却胆大妄为、破纪破法的人生悲剧。 滥权妄为,破坏烟草系统政治生态 烟草行业作为我国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和稳定国家财政收入起着重要作用。经过3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云南在烟草行业中奠定了“烟草王国”的地位,烟草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率首屈一指。 长期以来,烟草系统政企合一、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营专卖的管理体制,让烟草系统成为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财富中心”,企业主要领导集党务、政务、企务于一身,权力集中、监管难度大,腐败现象易发多发。 余云东坦言,“在我的思想深处,当官就会有特殊待遇,就能在资源配置中捞到好处,就能获取各种私利的特权思想无处不在。”忘记了党员身份、忘记了作为党组书记肩负的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必然丧失灵魂,堕入深渊。 “您的这个位置,可不比副省长的位置差。”“您所在的企业是省内最大的经济支柱,您的企业咳嗽一声,省内经济都会感冒。”“您可是省上的‘大儿子’,省上很多领导要办事,还得‘求’着您,您可要关照我们啊。”……在各种吹捧声中,余云东逐渐膨胀,理想信念动摇,渐渐迷失了人生正确的航向。 “特别是熟悉情况、各项工作打开局面以后,态度就变了,变得没有耐心,变得骄横。对内部的同志摆起架子,盛气凌人,对外部常常以财大气粗显摆,以‘烟老大’自居,对上常常以自我吹嘘、自我夸耀邀功。”余云东坦言,在成绩面前,他慢慢忘记了自己是党领导下的国有企业负责人,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的企业老总,甚至别人不敢干的,自己敢干;别人敢干的,自己比别人还敢干。说话办事决策,顾虑少了,风险意识弱了。 余云东集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3个职务于一身,却不是从政治上、大局上和纪律规定层面看问题,而是强调自己单位的局部利益和小团体利益,迁就一些地方利益、个人利益和部门利益,“闯红灯”大胆决策拍板。久而久之,他把自己凌驾于组织和纪律规矩之上,把自己当成“家长”,将组织原则和集体智慧丢在一边,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受到影响,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也受到打击。 烟草行业经济链长,上下游产业广,是各路商人老板眼中的“财路”。为了与烟草搭上“线”,私企老板们从送茶叶、食品到送购物卡、现金,从几千到上万,让余云东一步步沦为商人“围猎”的对象,成为为商人牟利的“工具”。“与‘玩得好’的同事、‘合脾气’的私人老板在一起打打牌、聊聊天、吃吃饭、喝喝茶,久而久之形成了习惯,朋友圈、生活圈、官场圈相互交织,大家有事相互照应,有好处会互相分享。”余云东说。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在余云东主政云南烟草期间,买官卖官、违规选人用人、近亲繁殖等问题几乎覆盖全省烟草系统,不仅严重破坏了烟草系统政治生态,也给云南政治生态造成重大污染,给“烟草王国”这张名片抹了黑。 以案为镜,强化对烟草行业监管 党内没有特殊的党员,没有特殊的组织,不管在哪个行业,哪个部门、单位,只要是党的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就必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着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对国企领导班子的监督,搞好对国企的巡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要完善国有资产资源监管制度,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 烟草系统作为经济支柱产业,必须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企业健康发展的“定海神针”,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企业发展全过程,筑牢企业的“根”和“魂”。 余云东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后,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新一届领导班子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全省烟草系统各级党组织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加强企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与生产经营管理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强化监督责任,紧盯一把手、关键岗位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强化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管业务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内控监管,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结合余云东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反映和暴露的全面从严治党、干部人事、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全省烟草系统管理监督薄弱环节,全方位多领域健全完善制度,扎紧“笼子”,防止“牛栏关猫”,加强系统内部审计、监督检查。 坚持以案为镜,以案明纪。在全省烟草系统开展汲取余云东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法纪、知敬畏、守底线。 强化监督执纪,坚决消除影响。在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的领导下云南香烟,省局纪检监察组先后成立5个专案小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查处了涉及余云东严重违纪案件相关责任人72人,其中处级干部36人,科级及以下干部36人;给予党纪处分31人、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20人、诫勉谈话19人、批评教育18人、停发各项退休生活补贴1人。及时纠正违规违纪事项,收缴或收回涉案人员主动退缴违规违纪款项374.61万元,收缴违规购买的购物卡772张,面值81.7万元。(本报记者 何咏坤 通讯员 赵志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