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海山酒家(假烟窝点藏身百平方米地下室,警方出动钩机掀开洞口!)
时间:2024-03-25 17:0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次
频繁往来于广州与湛江之间的客运大巴,在运客的同时做起了“兼职”,而这个“兼职”不一般,竟然是运送假冒伪劣香烟。 2020年7月,湛江警方收到市烟草专卖局移送的一条制售假冒伪劣香烟协查线索:在徐闻县迈陈镇某副食店,有人涉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 获悉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该副食店店主沈某巧以经营烟酒副食店为掩护中华假烟村,暗中贩卖假冒伪劣香烟。 随后,警方围绕该线索开展缜密侦查,摸排出在徐闻、雷州等地还有几个零售商也存在销售假冒伪劣香烟的行为,并循线追查出这些零售商的上线分销商。 调查中,警方还发现承担起运输任务的竟是频繁往来于广州与湛江之间的客运大巴。 办案民警以这些客运大巴作为侦查突破口,最终摸清一条囊括制假、仓储、打码、运输到一级经销、二级分销、零售等多个层级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香烟黑色链条,并查清了犯罪团伙的基本构架、成员情况、生产窝点、交易规律等。 经查实,经销商罗某勇、王某惠、黄某等人在广州分别收购假冒伪劣香烟,后通过客运大巴托运至湛江徐闻、雷州、奋勇等地,交给分销商再售卖给下面的零售商。 办案民警经过进一步摸排发现,售卖的假冒伪劣香烟部分来自廉江市某窝点。该窝点将生产制造出来的假烟发往广州市打码,然后分销到全国各地,涉案金额巨大。 今年10月18日,湛江警方在市烟草专卖局的配合下开展第一波收网行动,在廉江市河唇镇一偏僻山岭里捣毁一个假烟生产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查扣运货车2辆、车载式卷接机1套、烟支140.7万支、滤嘴棒34万多支,以及烟丝、卷烟纸等涉案物品一批。 10月29日,针对上游仓储环节、下游分销人员以及涉案销售点有关人员,警方又在湛江市雷州、徐闻、霞山以及广州市等地开展抓捕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6名,刑事拘留17人,查扣烟支超过168万支,以及其他涉案物品一大批。 为牟取暴利不惜铤而走险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香烟中华假烟村,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针对这种行为,警方绝不手软。 就在几天前,潮州警方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市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在饶平县海山镇坂上村查获了一个假烟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该窝点位于地下中华假烟村,十分隐蔽。洞口在路中央被沙土封住,只在旁边留了一个狭窄的逃生通道作为出入口。地下室面积约100平方米,制假机械及原材料一应俱全。香烟成品、半成品被堆放在地面上,生活设施齐备。 经清点,现场查获卷烟制假机械1套、散装烟支133.5万支、烟丝885公斤、滤嘴棒49.5万支、卷烟纸60公斤、水松纸110公斤、柴油发电机1台中华假烟村,涉案金额约158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烟草制品属于国家专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运输、储存、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警方捣毁一个仓储窝点 现场查获非法烟叶21吨 近日,韶关乐昌警方根据线索,发现乐昌市庆云镇某偏僻仓库有人涉嫌非法收购、贩卖、运输烟叶。经连续多日细致侦查,民警锁定了该窝点主要人员情况,逐步摸清了整个犯罪组织架构、作案规律。 11月12日,乐昌警方联合市烟草专卖局采取行动,在该仓库内当场抓获涉嫌非法经营嫌疑人3名,查获运输“私烟”货车1辆、烟叶21吨,涉案价值110余万元。 民警在侦办中发现,该团伙将非法经营的不法勾当转移到偏僻农村,以山林地形作掩护,组织非常严密,收购、贩卖、运输分工明确,采取多种隐蔽手段逃避警方的打击。 经审讯,嫌疑人对其在乐昌市庆云镇私自收购烟叶及运往外地非法销售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上述3名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条 烟叶由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标准、价格统一收购,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八条 倒卖烟草专卖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倒卖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以罚款。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烟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本款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厅哥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购买烟草制品时要注意辨别真伪,若发现假冒伪劣卷烟,应及时向烟草专卖部门或警方举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