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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村民私搭浮桥获刑:机械执法

吉林洮南市村民黄德义等18人,因为搭浮桥收费,而被判“寻衅滋事罪”的事件传来最新进展。

7月8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已经依法定程序对该案的申诉立案,目前正在审查中。此外,洮南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这次事件中我们做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工作中一些不足,目前正在积极改进。”

2014年,以摆渡为业的黄德义,在河上用铁壳船建了一座固定浮桥,并且收取一定的费用。2018年10月,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但在黄德义交了罚款之后的2019年2月,他被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之后,黄德义一家总共18个人被判刑,有人还因此丢了教师工作。

在现代社会当中,没有审批就修桥,显然是有问题的,但是,修一座浮桥方便农民出行、种地,至于动用刑事手段吗?修浮桥的社会危害有那么严重,必须定18个人有罪吗?

黄德义一家修的不是永久性质的“桥”,只在之前渡船的基础上,焊了若干条铁皮船搭建了一座固定浮桥,在汛期、冰冻期都会撤走,对当地防汛、防洪以及生态环境,没有造成严重的不可逆的妨害。当地农民反而认为,浮桥在拆了以后,只能选择绕行,哪怕最近的镇西大桥,也要多绕行70公里。而被收费最多的“刑事案件的受害人”村民李某某,在被法院退还了2万元之后,“左思右想觉得不合适”又把钱退还了黄德义家。

黄德义等18人,因为修桥收费而被追究了“寻衅滋事罪”,他们对应的罪状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而寻衅滋事罪脱胎于1979年版刑法的“流氓罪”,其对应原始犯罪形态是:小混混为了耍横称霸,强拿、硬占他人的财物,但是财物数额不大、暴力手段不算严重,还不宜按抢劫罪处理的。但是,黄德义一家为修桥付出了资本和劳动,哪怕收费在法律上不合理,这种收费行为也和啸聚一方、充当路霸车匪,“拦路收钱”有着本质区别。

正像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汪明亮所指出的,“能动司法反对形式上依法办案,实质上不负责任的机械司法”,本案虽然形式上具备了“强拿硬要”等“寻衅滋事罪”的罪状要件,但由于2013年两高《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把此罪的动机界定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

显然黄德义一家建桥收费,就是做一份经营,方便村民出行,根本就没有“寻求刺激、发泄情绪”等目的,不具备与寻衅滋事罪相当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处罚的必要性,不应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

刑事法律的执行关乎公民的清白,关乎社会公平正义。法律的生命还在于实践,不能脱离了具体的生产、生活场景,把刑事案件变成法律积木的拼装游戏——刑法A法条,套用B司法解释,再换算一下“涉案金额”,就计算出有罪、无罪,这就是典型的机械执法。

司法界有一句名言:“你办的不是案件,是别人的人生。”掏了钱的农民不认为自己是“受害人”,浮桥没有对当地自然资源造成严重损害,那么,造桥的“社会危害”在哪里呢?普通人凭着常识都认为不构成犯罪,办理刑事案件不能违背常识,机械执法不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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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东方莽:李冰父子修都江堰,李春修赵州桥,愚公移山,大禹治水,在今天看来,都是犯罪分子,遗臭万年,他们严重违法了。修建这些重大工程都没有审批,也没有环评。

2、网友布衣之Nu:我们村多年前一位大伯,去部队看儿子期间大病一场,一年多后康复,人直接受了一圈。感慨人生,积德行善。正好村子附近有座桥破了,他就自费修了。那个时候,农村的路怎么说呢,那条路也就2米多宽,他修的桥可以让两台私家车错开,桥面应该有四五米宽吧,由于当时的路七扭八扭的,桥是顺着路修的,现在路拉直了,桥就是歪的。不远处一座镇里修的桥,坏两次了,他修的都没事。包括现在,修桥铺路都是功德之举,况且黄德义又没高收费私自造烟的村子,也没妨碍汛期,桥也不是永久性的。

3、网友寂寞叼根烟2:某些地方的执法者 真是让人心寒

4、网友文哥160730625:一家18人坐牢,谁来承担责任?如何补救和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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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网友波波大本营:落后地方自有落后的道理

6、网友默默无闻的一个人儿:本来需要1.3个亿才能建成的,你非常130万就整好,这不是寻衅滋事是啥?膝盖疼的难受,风湿关节炎,滑膜炎,关节僵硬肿胀,最怕阴雨天气了,积液越抽越多太吓人了,上下楼梯都得扶着栏杆,腰椎间盘还突出,压迫的坐骨神经痛,腿麻,酸胀无力,坐久了站不起来,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有没有啥立竿见影不反复的办法啊?有时候真不想活了,但是想想还有家人孩子,责任还未尽完

7、网友agangshanghai:决定执行判刑的法官以涉嫌违法私自造烟的村子,应追究责任

8、网友白蘭帝:某些地方的执法者 真是让人心寒

9、网友四明墨客:造桥、铺路、修凉亭一直以来都被认定为是中国社会的传统美德,此村民的自造浮桥虽有收费,但在村民的承受范围之内,因此亦属合理,只是浮桥主人未到物价局申请收费标准,未到市场监管局申领营业执照,是属于不合理收费及无照经营,用寻衅滋事罪把桥主刑事拘留,真乃滑神州之大稽![锦鲤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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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网友霍森V布鲁斯老爷:案件的本质不是修桥,而是私人违法修桥收取通行费,别被带偏了。当然,私人违法修桥收取通行费,应不应当作为犯罪处理是另一回事。既然有法院的判决,它一定是遵循了一定的法理,即使这样,这依然是一个很有意思,很有争议的案件。

11、网友时光依旧磨人:建桥修路在古代那可是积德行善,到了现在居然是寻衅滋事[流泪]

12、网友光头小和尚974:如果吉林私建浮桥属于违法行为,那固定周期收取固定金额的同时允许违法行为持续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在村民停止缴纳罚款之后即拆除浮桥的行为如何定性?如果是罚款,这个钱是否进入了财政收入?还是由水利局私自扣留?这可不是一句机械执法可以解决的问题。

13、网友用户8735745153383:修路修桥,造福于民,何来的危害社会。应该把办案人员,好好调查一下,绳之以法。

14、网友一叶知秧:应该去水利部们申请,路桥部门沟通,同意后再去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税务机关登记,然后到土建部门申请建浮桥用地后再造浮桥,这样再合理收费,每天入帐支出由政府部门监管,积极完成个人所得税才能算合法。

15、网友中缘客:有片100多亩水田,要去那耕作必须跨一条水渠,空手能跨过,拿东西必须先把东西扔过渠再空手跨过。我拿了一块木板搭了一小桥,现在扛1百斤东西都能过,可我没审批,不知要不要把那木板扛回家?我真怕坐牢[捂脸]

16、网友智者哈密瓜1s7:唉真恐怖啊!那家人也是真的倒霉了最近这颈椎病,肩周炎,富贵包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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