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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霄县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云霄县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云霄县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云霄县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6号)精神,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2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通知》(闽委农办〔2020〕2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农村政策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农政改函〔2021〕100号),推动我县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云霄基本情况

(一)云霄概况。云霄县是原中央苏区县,也是国务院较早批准的闽南金三角沿海对外开放县,享有“四乡、五县、六地”美誉,是中国枇杷之乡、中国温泉之乡、中国民间戏曲之乡、中国书画之乡;是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全国电商示范百佳县、全国地理标志产品注册第一县、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也是闻名遐迩的开漳圣地、天地会发源地、鉴湖女侠秋瑾出生地、闽南革命根据地、温泉旅游度假胜地、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云霄县农业总产值65.8亿元,比上年增长3.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417元,比上年增长5.6%。

(二)家庭农场发展现状。目前,全县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家庭农场合计1694个,其中,被评定为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22个、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41个、县级家庭农场示范场114个。我县家庭农场呈现产业多元发展,规模经营不断扩大态势,经济作物、果蔬种植、水产养殖主要分布于“三乡四镇”,即下河乡、马铺乡、和平乡、东厦镇、火田镇、陈岱镇、列屿镇,枇杷主要种植于和平乡;蜜柚、淮山主要种植于马铺乡;杨桃主要种植于下河乡;青枣主要种植于火田镇;泥蚶、青蟹主要产于东厦镇;巴非蛤主要产于列屿镇、陈岱镇。据调查,现有家庭农场经营者年龄偏大,大部分集中在45岁以上,且存在文化层次偏低,缺乏经营管理知识、家庭农场经营发展理念、品牌提升思维受限等问题。

二、主要措施

(一)领导高度重视。我县高度重视家庭农场的发展,县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相关工作,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带领农业、财政、发改、林业、海洋渔业、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开展调研,及时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筹资难等瓶颈问题,对家庭农场的发展提出许多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

(二)政策宣传到位。通过广播、宣传栏、倡议书,以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网站公开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展家庭农场所有优惠政策,始终保持宣传工作常态化、形式多样化,做到家喻户晓、入心入户。

(三)资金扶持有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发展,从2017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家庭农场等各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加工优化升级、争创品牌等项目补助;加大信贷资金支持,针对家庭农场融资难的问题,我县及时组织金融部门进行调研,对如何做好家庭农场金融服务提出可操作性方案,并要求各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实力强、资信好的家庭农场积极提供信贷资金支持。

(四)服务意识到位。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出台可操作性文件,制作办事指南,创新服务方式,主动上门帮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流转难。多数农户存在传统的自耕自种意识,土地零散和农业基础设施不完善,流转价格逐年上涨,对农场发展带来压力,不规范的土地流转与流转期短的原因,直接影响家庭农场发展。

(二)外部影响多。自然灾害、市场价格不稳定性、家庭农场传统的营销方式等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制约家庭农场的发展,影响家庭农场的巩固与发展。

(三)融资用工难。部分家庭农场实力不强、固定资产不多,资金需求无法通过资产抵押等方式获取银行贷款,制约了家庭农场的发展;用工薪酬低、壮劳力大多外出就业,影响了家庭农场的用工需求。

四、发展目标任务

(一)强化措施。我县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组织引导,出台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积极营造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氛围和舆论环境;鼓励有条件的种养大户在时机、条件成熟情况下,走家庭农场发展道路;引导家庭农场增加技术、资本等要素投入,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

(二)示范带动。通过实施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家庭农场示范县建设规范化水平、提高经营者素质、规范家庭农场管理,使全县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和农户覆盖面明显扩大,示范场的建设深入实施。

至2021年12月,累计培育省级示范场25个以上、市级示范场47个以上、县级示范场130个以上。

至2022年12月前,累计力争创成国家级示范场1个以上、省级示范场28个以上、市级示范场50个以上、县级示范场个以上150个。

(三)加强指导。通过加强培训指导,不断提高农场主的综合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至2022年12月底前,将获得示范场称号的家庭农场全部纳入农产品可追溯平台管理、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完整的财务收支登记制度,家庭农场经营更加规范,农场经营者素质全面提升,从而带动示范小农户共同发展。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实施阶段(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成立领导小组,开展调研,摸清底数,实施分类;整理调研结果,制定《云霄县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组织部署任务,开展宣传,营造氛围。

(二)提升推进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9月)。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对《方案》进行细化,分解任务;对照时间节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示范场创建活动,同时对现有示范场开展示范建设提升工作,扎实推进家庭农场示范提升建设试点。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对照《方案》,对试点情况进行总结上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云霄县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工作领导小组云霄县蜜柚产量,并明确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二)加强宣传报道。县融媒体中心要通过开设专栏等多种形式,定期播放专题节目,制作专题简报,面向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大力宣传家庭农场示范典型、扶持政策,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强化监督考核。利用农产品可追溯管理平台,建立家庭农场电子信息档案,强化远程监管;对所有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在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建立“一场一档”,全面建立工作档案和信息档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人按阶段赴乡镇(开发区),进村进行全程指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云霄县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云霄县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蓝振强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志林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林榕庆 县发改局局长

吴黎明 县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吴禧文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赖燕梅 县文体旅局局长

张荣发 县林业局局长

方伟民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林长青 县税务局局长

石晓窗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吴松江 县供销社副主任

李卫海 人行云霄县支行行长

王勇猛 县银保监管组组长

李聪林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志林(兼)。

领导小组成员因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任。

县农业农村局:全面落实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的制定,各项任务的落实、推进、检查等工作;对家庭农场发展情况和群众举报的家庭农场违法违规线索进行摸底排查;辅导员队伍建设;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帮助解决乡镇(开发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试点工作典型经验。

县市场监管局:指导各类经营主体依法登记注册,依法对全县不规范的家庭农场进行注销或吊销云霄县蜜柚产量,指导各类经营主体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抽查抽检存在异常情形的家庭农场通报有关单位;指导家庭农场申请商标注册和创建著名商标。

县税务局:负责整理提供家庭农场税务登记情况,共享给农业农村、税务、林业、供销等部门;配合农业农村局开展工作。

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文体旅局、林业局、供销社、人民银行、银保监管组等单位:负责落实家庭农场有关扶持政策和开展涉及各业务领域的家庭农场清理整顿规范、培育壮大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联系各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