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时间:2022-11-05 18:1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次
2019年机构改革后,平原县市场监管局以崭新的面貌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有效提升了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一)优化整合执法职能,合理设置综合执法机构。机构改革后,按照减少层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在有效整合原工商、质监、食药、粮食、物价、盐业、知识产权等领域执法职责的基础上,根据执法领域、执法片区、执法力量配备等实际情况,分别设置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公平交易股、市场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等执法股室、14个市场监管所,履行市场监管执法职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下设食品执法中队、特种设备执法中队、药品药械执法中队、产品质量执法中队四个执法中队,主要承担食品生产、药品药械经营使用、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产品质量生产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执法股室主要承担不正当竞争、直销、传销、物价、广告、合同、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市场监管所主要承担辖区内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工业产品流通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执法股室、市场监管所聚焦执法业务,均以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立案、调查、处罚等职能。 (二)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我局在编在岗人员共计有210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91人、公务员107人、工勤岗位人员9人。在明确执法机构和人员划转认定标准和程序的基础上,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同时通过岗位交流、人员招录等途径,确保执法力量向执法一线倾斜,创造条件让专业人才留在执法一线,集中优秀办案人员,加强执法人员配备,重新集结执法办案力量,有序整合组建了市场监管执法队伍。现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人员68人,实际在编在岗人员47人,平均年龄45岁,第一学历大专以上人员14人、高中及以下人员33人,在职学历大专及以下人员22人,本科及以上人员25人,设置大队长1名、执法中队长4名。 (三)配齐行政执法装备,夯实检查执法保障基础。执法机构改革以后,在统筹调配原有执法装备的基础上,筹措资金120多万元购置了1辆执法车辆、76台办公电脑、1套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13台移动打印机、2台摄像机,为执法机构配齐了执法用车、执法记录仪、数码照相机、笔记本电脑、移动打印机、食品安全快检设备等执法装备,使执法人员能够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效能。 (四)加强学习培训教育,全面提高执法能力水平。通过邀请县人民法院、系统内业务骨干授课,通过组织执法人员外出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开展“三学三比创三优”学习教育(“三学”即学理论、学法规、学业务;“三比”即比干劲、比服务、比贡献;“创三优”即创优业绩、创优质服务、创优越的人生体验)活动,坚持“每周一课、每人一讲”,已连续举办50期讲座,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了标准、计量、质量、食品安全、药品管理、特种设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及监管实务,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案例研讨、案例点评,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力度,扎实提升了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 (五)严格履行执法责任,大力提高执法履职能力。我局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认真履行执法责任,强化监管执法工作,依法严惩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的执法打假力度,持续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2019年,共计办理案件243件,其中食品类案件166件、药品类案件28件、产品质量类案件15件、特种设备类案件3件、烟草类案件18件、其它类案件15件。2020年,共计办理案件434件,其中食品类案件275件、药品类案件26件、产品质量类案件41件、价格类案件43件、特种设备类案件5件、烟草类案件11件、商标类案件19件、广告类案件3件、其它类案件11件。2021年,共办理案件310件,其中食品类案件162件,药品类案件30件,产品质量类案件21件,价格类案件3件,广告类案件6件,特种设备类案件7件,烟草类案件12件,商标类案件 34件、其它类案件35件。 (六)创新执法检查模式,扎实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为更好地履行市场监督管理执法职能,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促进消费维权行政调解与行政处罚衔接,2020年4月1日出台了《平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诉转案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各执法单位在处理消费纠纷过程中发现的经营者或相关主体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在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加强行政指导,督促和指导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的同时,符合立案条件的,进行立案查处。截至目前,全局共十余件消费投诉采取诉转案方式立案查处。 二、强执法、抓重点,聚焦热点难点,拓宽办案领域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成品油等关系 人民生活、安全生产领域内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者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2019年、2020年共办理各类食品案件441件。组织开展3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检样品5011批次,其中合格4811批次,不合格200批次浙江 市场监管局查处假冒烟草案,其中实施行政处罚89件。共检查各类特种设备使用企业395家次,检查各类特种设备1500台次,排查安全隐患275项,共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91份,立案查处案件7件。对全县正常营业的49家加油站进行了4次全覆盖抽检,共抽取成品油样品299个,其中车用汽油样品154个,车用柴油样品145个,经检测5个样品不合格;抽取车用尿素样品24个,经检测1个样品不合格;抽取车用天然气样品6个,经检测全部合格。对不合格成品油和车用尿素依法进行了处罚。2021年办理食品案件162件,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及节日食品安全检查,共检查商场超市2400家次,农贸市场35家次,特殊食品经营单位201家次,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40份。组织开展蛋白固体饮料、白酒甜蜜素等专项整治和肉制品等检查行动,共检查企业90余家次,下达责令整改和规范问题105个,及时消除问题隐患。2021年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210家次,排查安全隐患800余项,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50份,确保了全县特种设备安全。 二是聚焦媒体曝光。2020年央视3.15曝光再加工纤维“无警示用语”问题以后,组织全局精干执法力量连夜行动,对涉事的20家再加工纤维生产企业进行调查。为了加快案件办理速度,尽快消除被央视曝光的不良影响,整合全局执法力量,分成14个专案组,由分管领导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对20家有违法行为的经营业户进行立案查处,并将不合格产品集中销毁。 三是聚焦民生关注。对12345市民热线和其他各种渠道受理的投诉举报进行分级分类处理,制定《平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诉转案工作规范(试行)》,对被投诉人有违法行为,适合诉转案工作规范的就依法按照相关程序立案查处。2019年以来,开展了农资市场、生活日用消费品专项抽检。农资产品的抽检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合格率均为100%。生活日用消费品专项抽检,抽检了服装针织、塑料制品、手机、眼镜、安全帽等单品60批次,合格率93%,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了处罚。 四是聚焦上级转办事项和兄弟部门移交事项。对上级局和纪检委转办的督查事项以及兄弟部门移交的违法违规线索,我们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进行深入调查,对证据确凿的违法行为绝不姑息,严格按照程序依法进行查处。2019年发改局移交过来的关于某公司未按政府定价超标准收费的问题,经过深入调查,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给予该公司20.3万元罚款的处罚。2020年对市局转来的房地产领域的投诉事项和县委巡查办转来的物业领域的督办事项,都调动精干执法力量,成立多个专案组,依法进行严格深入调查,并立案查处。 三、坚守初心,严格执法,专项行动结硕果 一是疫情期间价格执法。疫情期间,个别不良商家想借机发点小财,以价格类为主的消费纠纷呈井喷式增长,截止2020年2月1日,平原县市场监管局通过各种渠道共接到各类与疫情有关的消费投诉152件,其中价格类131件。为了及时处理给消费者以满意答复,2021年1月31日,动员全局执法力量,成立9个工作小组,齐头并进,对所有投诉事件进行积极调查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事实确凿的投诉事件,依法立案查处,共计查处12件,罚款金额达50余万元。 二是物业领域收费乱象专项整治。2020年4月22日、23日,相继收到县委巡查办转来的《县委物业领域专项巡察督办单》12份,共涉及12家物业公司23个居民小区。问题主要集中在公共物业费、公共用电电费、二次高压供水、电梯卡、机动车车牌录入系统管理、电梯维修、垃圾清运等费用收取方面。随即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制定《平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全局执法力量成立6个工作组,对涉及的物业公司和居民小区进行全面深入调查,立案13起,罚款82.28万元。 三是房地产领域违规收费专项整治。 2020年3月23日,接到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德市场监管转字【2020】第013号》,举报人称其所在小区于2018年交房时,开发商向其收取了测绘费、宗地费和抵押登记费。通过初步调查此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行为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存在。按上级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房地产行业违规收费专项执法行动,成立房地产行业违规收费执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全局执法力量成立五个专案组,对全县所有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排查确认,最终对7家开发商进行立案调查,共计罚款金额90.88万元。 四是药品经营乱象专项整治。以药品零售企业为重点,围绕药品经营过程中管理不规范和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明察暗访、问题约谈等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给予严厉打击。2020年,共查处各类违法经营案件35起,罚款金额21.7万元。2021年共查处各类违法经营案件30起,罚款金额25.9万元。有效规范了全县药品经营秩序,为消费者安全用药提供了保障。 四、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制定完善了《平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案件审理制度》,成立了以局长为主任,以分管副局长为副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对重大行政案件的审理。在审理过程中主要对以下环节,即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违法事实的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被处罚主体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过罚是否相当、文书的使用是否规范进行审查,并将审理后的处罚决定告知当事人,履行告知程序,能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依法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对于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罚款的属于听证范围的案件,依法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严格按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法律救济权,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案件的案卷管理,实行专人负责,有效的规范了执法行为。 落实全过程执法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提升办案水平。根据县司法局的工作要求,我局在执法工作中落实全过程执法记录制度,为执法中队和基层监管所都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建立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归档、使用和管理制度,实现“阳光执法”,同时也有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使执法人员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同时完善政务公开,公开我局的工作职能、工作规范和工作程序;公开行政执法的依据、权限、程序、时限、处罚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救济的渠道;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执法中坚持过罚相当、实体与程序并重,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促进了执法行为的公开、公正、公平。 五、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是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执法水平和执法理念需进一步更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出台,国家对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我局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学习、执法工作更好的服务经济建设,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还有很大的差距,在执法工作中还存在“重罚轻纠”的陈旧观念,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以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重视程度不够。 二是行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制约了执法检查工作的良性开展。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县局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人员仅68人,实际在编在岗人员仅47人,面对纷繁复杂的食品、药品药械、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价格监管、粮食监管、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执法检查职责,面对牵扯大量精力的呈爆发性增长的投诉举报问题,执法检查任务十分繁重,执法人员工作压力空前之大,“人少事多”、“权小责大”的问题非常突出,人员编制、执法力量明显与工作需求不相匹配。 三是执法队伍老龄化严重浙江 市场监管局查处假冒烟草案,影响了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施效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在编在岗人员47人,平均年龄45岁,第一学历大专以上人员仅14人、高中及以下人员却达33人。许多执法人员年龄老化,第一学历偏低,已缺乏学习能力,难以胜任当前执法全过程的音像记录、电脑操作记录等基础工作需要,难以适应“大市场”背景下新型执法模式的工作需求。 四是执法队伍综合素质需进一步锻炼提高,执法领域需要进一步探索和拓宽。虽然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在不断提高,但是,随着形势和科技的日益发展,深层次违法的问题逐渐增多,如:利用高科技控制加油机作弊单从外部难以判断,需要更多的专业知识和依靠检验检测手段,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需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领域执法需进一步加强学习、探索,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水平。在食品安全领域,对于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平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8日 (责任编辑:admin) |